省委安全生产督查第五组赴内江泸州开展综合督查
8月20日至22日,由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春英担任组长,省委督查室、省安监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省委第五督查组,深入内江市、泸州市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督查组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依据《中共四川省委督查室关于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内江抽查了内江隆昌县政府、隆昌经济开发区、云顶镇政府、乘风快车公司、内江正大公司等3家企业,在泸州抽查了泸州龙马潭区政府、泸州酒业园区、鱼塘镇政府、泸州鑫福化工公司、泸州新希望饲料等3家企业,查阅了抽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督查期间,分别听取了内江、泸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与基层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座谈了解,随机选取相关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将排查和发现的问题,当面与企业、监管部门进行确认并交换意见。
督查组认为,内江、泸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扎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较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均在进度目标内,安全生产呈现总体平稳。
针对当前和下一步工作,督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政同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让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监督员。三要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和隐患排查。要继续采取专项整治、专家巡诊、重点暗访、层级督查等方式开展排查。四要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思路和举措。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内江、泸州市委、市政府表示: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市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三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五是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力度;六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