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单独两孩"不享受30天晚育假 男方无15天看护假

19.08.2014  11:32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生育两孩不符合“第一个子女”的要求。

  今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政策的妈妈怎么休产假呢?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生育“单独两孩”的女职工不能享受30天的晚育假,同时男方也没有15天的看护假。

   孕妈妈焦虑:

   怀着二胎 产假会不会“缩水”?

  今年3月2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4月5日,四川首个“单独两孩”宝宝就在德阳出生。市民陈女士特别想给儿子再生一个弟弟或妹妹,免得孩子孤独,也有利于孩子成长。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她和老公终于下定决心再生一个。第二个宝宝在肚中一天天长大,两口子已经做了各种迎接准备。然而,“生二胎是不是一样地休假?”这个疑问却影响着两口子对未来时间的规划。

  同样怀上了第二个孩子的刘女士也有点焦虑,她认为生育两孩应该和生育一孩一样休产假,但是却听说生两孩的假期要少很多。32岁的刘女士觉得,怀第二胎的时候感觉比第一胎更累,这也许跟年龄渐长有关,等孩子生下来后,她的恢复可能更慢一些,她希望,“如果生第二胎能延长产假那就最好了”。而一家妇产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产妇能休多长时间的产假,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来执行。

     各地规定

  湖南:湖南省人社厅介绍,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但生育“单独两孩”夫妇不能享受晚育假和男方看护假。

  深圳:深圳市卫计委解释,按现行政策规定,生育“单独两孩”的夫妇,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也不能享受男方10天看护假。

  福建:福建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98天”,合法生育“二孩”不再享受晚育假。

  江苏: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重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能享受增加晚育产假(20个工作日)的待遇。

  (综合南方都市报、长沙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