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公告
29.12.2015 17:04
本文来源: 四川音乐学院
1、投标单位必须是进入了当年度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的定点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经纪服务公司名单之列;
2、严格按照保险法规和《四川省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明确投保流程、保险费率优惠、保险服务内容等;
3、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严禁向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向有关部门备案。
4、保险险种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全车盗抢险、司机座位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车船税。
5、在保险到期前30天必须向学校车队提供书面保险到期缴费(续费)通知单,提供相应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逾期不通知缴费导致车辆脱保,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6、按照《四川省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常规的投标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书,做出相关的服务承诺,承诺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保险服务设计方案;
(2)保险批单、新车保险、旧车保险等处理方案;
(3)增值服务内容;
(4)服务承诺;
(5)具体的服务人员、服务电话和应急处理方案;
(6)收到保险款后在几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到学校。
7、在实际保险服务过程中,如果保险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不符合投标文件内容或不履行承诺,我们将及时终止本协议,并按照合同追究责任,同时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8、学校根据投标文件和《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保选择中标单位。
9、投标要求:
(1)、资料递交时间定于:2015年12月24日---29日
(2)、资料递交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总务处车队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第三办公区
(3)、咨询电话或联系方式:
028--85490802 张老师 何老师
(4)、监督投诉电话:
纪委028-85430120 总务处85430560
本招标公告发布在校园网上。
总务处
2015年12月22日
本文来源: 四川音乐学院
29.12.2015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