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全院大会贯彻落实学校纪律警示专项教育和财经纪律大检查等工作

24.12.2015  18:01
        12月17日下午,我院在西五教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院教职工大会贯彻落实学校纪律警示专项教育和财经纪律大检查等工作,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冉蜀阳院长主持。
       
        会上冉蜀阳院长首先通报了四川大学基建领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他指出,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从基建领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和教育部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得到警醒,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把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他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树立“严管是爱、放任是害”的工作理念,“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工作原则,“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工作尺度。他强调,国家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会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问责越严,任何心存侥幸、突破纪律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肃查处,我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打造出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案为镜,正风肃纪”纪律警示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川大委〔2015〕52号)、《四川大学关于开好2015年度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川大委〔2015〕48号)、《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财经纪律大检查、再督查的通知》(川大委〔2015〕49号)等文件要求。冉蜀阳院长代表学院领导班子宣读了《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学院和业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关于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承诺书》,主动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会上还就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再督查和 “以案为镜,正风肃纪”的纪律警示专题教育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布置。会议要求,全院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特别是加强对三公经费等方面的规范管理使用,严格财经纪律。
       
        刘格林副书记要求全院教职工汲取学校基建领域系列腐败案件,再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就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有关工作进行了布置。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