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的要求,我校认真制定了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及实际,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培训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办和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传达教育部文件精神,研讨学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对任务进行分解,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各单位信息员学习相关制度,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对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的研讨和培训,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全校主动公开信息3928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2689条,另外回复各类考生咨询信息达50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理念、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信息。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如活动实施方案、群众测评情况、 “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工作意见建议、学校整改措施等。
4.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和资源检索平台等,公开学校教学资源、图书、报刊等公共资源信息。
5.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党团组织发展及相关情况、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情况;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学生干部评选;学籍管理;阳光招生信息、就业指导与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等信息;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商业网点、校车信息、安全保卫等生活服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广播站、学校电视、公示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形式公开信息。
4.其他形式:通过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
(四)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公布我校在川招生3个批次的具体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及录取最低分数。
2.在招生咨询方面,学校加大了网络互动与网络咨询的力度,除我校招生信息网外,还开设了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官方微信等新的网络平台,通过各平台第一时间公布招生信息,达到了阳光招生的要求;同时,学校还建立了专门的网络宣传队伍,通过留言板、贴吧、微博、微信、QQ群等渠道及时回复考生关心的问题,2013年5至8月,回复各类考生咨询信息达5000余条。
3.我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专设了纪检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全程监督、检查学校远程招生录取工作,通过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途径公开接受并处理公布有关招生的信访举报、咨询等问题。
(五)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全校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和学生代收代支费用明细,以及学生奖助学金的明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根据自身工作、科研、学习等需要,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留言板、电话等途径,采取现场申请、书面申请(信函、传真等)、网上申请等方式受理申请,学校按信息公开流程对符合公开要求条件的及时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相关信息的公开,有助于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学校情况。全校师生高度关注学校信息,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支持和肯定,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没有发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水平。
(二)完善公开途径,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
进一步加强来信来访工作,提高校领导接待日效率,充分发挥校长信箱、网络、校报、广播、校内电视、公告栏以及留言板的作用,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重点放在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督促并指导各单位实时发布、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深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调研并拟定了重大决定的公开办法,细化各部门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考核与监督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益,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促进了依法治校。
(三)完善信息公开网站
2012-2013学年,学校校园网站对学校概况、学院专业、招生就业、教学管理、学生天地、图书馆、国际合作交流、公共服务等专栏进行了及时更新,完善了校园网站信息的全面、快速的发布机制。通过网站专栏内容和有关链接,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公开信息的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四)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在规范性文件做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学校未出现过泄密情况。
综上所述,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有很大促进,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师生员工的支持和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把握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让信息公开工作发挥更好作用,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