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存款余额超4万亿 专家:不敢花又没投给民生
06.12.2013 11:5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根据央行最新公布的数据,2013年10月政府存款余额为41163亿元,比9月份政府存款34480亿元增长6683亿元,增幅达19%。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政府存款余额年年积压,除了预算制度的问题,还与中央实行八项规定有关,“由于拨付缓慢,以往每到年底财政突击花钱,但今年因为八项规定,地方‘三公经费’不能超过一定比例,有些钱地方不敢花又没投给民生,这可能也是今年政府存款余额高涨的原因之一。”
八项规定保持高压/
政府存款也叫国库存款,集中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基金收入和央企红利上缴收入,其中非税收入等通过过渡账户最终汇总到国库。
今年,国库存款重新回到3万亿元水平是在5月,达到3.23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4%,此后一直维持高位运行。
而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国库存款余额维持高位也引起财政界人士的关注,担心年底突击花钱不可避免。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最新数据,今年前10月全国财政收入110525亿元,同比增长9.4%。前10月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02040亿元。
据今年初财政部 “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财政支出138246亿元,增长10%。也就是说,最后两个月,财政可以花掉3万多亿。因此,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认为,按照目前这个进度下去,往年的年底突击花钱还会出现,而且额度更会远超往年。
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了2万亿元左右,接近全年财政支出的1/3;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1.8万亿元和1.2万亿元,2012年又重新回到2万亿元水平。
不过,也有分析指出,由于今年“三公经费”、八项规定等影响,年底大手大脚花钱的现象有望得到遏制。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现在刚好满一年。由于中央对“八项规定”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对“三公经费”“约法三章”,在此背景下,各地方政府部门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运行经费的支出。
施正文说,现在财政资金积压如此严重与八项规定、“三公”节约有关。“有很多费用不准报销,餐费劳务费不超过一定比重,这可能是导致国库资金积压的原因。”
施正文说,政府在这方面的消费减少,但预算并没有减少,地方又没有将这些钱用在民生上,所以资金只能暂时积压在那里,导致国库存款维持高位运行。
需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一方面政府对社保、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投入尚有提高空间,另一方面政府在国库存有巨额存款,这一现象事实上持续多年,其根源与当前的预算制度有关。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政府存款存量继续扩大主要原因是预算管理的缺陷,比如财政体制中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太大,财政拨款延迟、不及时以及国库管理的漏洞,特别是对政府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管理混乱。
在财政支出方面,不论中央还是省市的计划,最后花钱的是县级部门,但是财政支出的进度不是由花钱的人来决定,是由拨钱的人决定。
施正文介绍,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没有拨付这方面的制度和规则,“财政资金如何拨付,用款单位没有权力,这完全由财政部门来决定。”
财政资金拨付慢也是一个问题,“国库资金没有及时拨,缺乏明细的规则,我们的预算批复又比较慢,加上各级财政部门层层批复,这样算起来,预算到执行至少推迟了三四个月。”施正文说,此前审计署也提出我国财政预算到位效率低的问题。
由于各级政府支出进度一直慢于预算进度,到年底经常会出现“突击花钱”的现象。另外,我国现行的预算制度也不细化,往往是以年份计算。
施正文说,预算最好应该细化到具体的季度和月份,具体到人员经费等,这些预算必须细化,且细化到具体项目。“由于预算编制不详细,预算支出拨付又没有法规,完全由财政部门来裁量,财政资金的拨付处于脱法状态,没有明确的法规来拨付。这不仅造成资金积压,还滋生腐败,更影响到地方工作的开展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据了解,国库工作由财政部负责下达国库支付指令,央行具体执行资金的划拨,同时央行监督国库账户和预算收支。施正文说,因为拨付令是由财政部门下达,央行只是执行,因此央行对资金积压的问题影响不大,主要还是财政部。
随着国库资金的高涨,掌控4万亿国库存款的支出进度,现在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这急需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施正文说:“现在的预算体制不仅对财政资金造成浪费,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效率。财政预算改革最大的指导思想是实现预算的统一完整规范,对预算进行统筹规划。”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6.12.2013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