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没买房 妻子将他告上法庭
07.01.2015 01:46
本文来源: 巴中网
本网讯(周伟 许钟方 记者 魏文明)2012年底,单身女子李某与单身男子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在交往中,张某承诺结婚后买房。在相识三个月后,两人登记结婚。然而,由于婚后张某没有兑现买房承诺,李某一怒之下将丈夫告上法院。近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离婚纠纷”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2月登记结婚,并一起回张某老家过春节。原、被告未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在恋爱时承诺办理结婚登记后买房,但是没有实现承诺,系骗婚,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通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认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自由恋爱,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说明双方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原告本应把两人感情作为结婚的基础,不应把被告对物质条件的承诺作为结婚的前提。且原告未能举出被告与其结婚系骗婚的有关证据,法院考虑只要今后原、被告双方能互谅互让,相互理解,还是有和好的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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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5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