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四川省委:成都天府新区放开户籍设独立行政区
民建四川省委就天府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提出四点建议
昨日,民建四川省委主委、副省长陈文华参加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组讨论会,围绕《关于进一步完善“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体制机制的建议》题目,代表民建四川省委作了发言。
“天府新区应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陈文华在发言中就天府新区体制机制的创新提出了四点建议,希望能够提升天府新区“经济势能”,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加强“对外开放效应”,探索建设“准自由贸易区”。
新区主要矛盾现行建设管理模式
天府新区建设能否实现预期目标,主要取决于体制机制保障。
建议认为,天府新区体制机制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建设管理模式问题。
目前,天府新区的规划建设实际采用的是“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市实施”的模式。这个建设管理模式,与2012年5月14日前的陕西西咸新区建设管理模式类似,实际运行后,成效不大。现行的陕西西咸新区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模式均突出了省级层面“统”的保障功能,并已上升为国家级新区。
设置独立行政区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建议提出,天府新区采取“1+3”模式,建立由省政府总协调的领导机构。“1”是指管委会具体负责新区的“统一协调、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宣传、统一口径”等工作,由省政府领导任主任,或设置副省级管委会,在管委会下组建天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区域开发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3”是指在开发任务上,天府新区管委会会同成都、资阳、眉山等行政区平行推进。考虑到目前各种资源配置、要素分配都是按行政区来配置和分配的实际情况,因而更重要的是设置天府新区独立行政区。
提升新区“经济势能”,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天府新区要实现“再造产业成都”,就要推动要素集聚、产业集聚。管理机构要有集聚要素和产业的手段,其中最主要是要有经济管理权限。建议明确放权,赋予天府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将发改委、规划、建设等相关省级职能部门的一部分职权直接授予天府新区管委会。
全面放开户籍探索建设准自由贸易区
天府新区的主战场在成都市,势必放大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效应。但资阳、眉山市与成都市差异很大,同时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也有很大差距,天府新区建设必然遇到制度配套问题。
由此,应强化“制度效应”,创新推动配套制度改革。就此,建议天府新区范围内在创新住房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增强改革力度,充分激发新区的发展活力,力争在一些关键性领域取得突破。如全面放开户籍,鼓励农民在天府新区除成都市中区外的所有城镇落户创业等。
建议还提出,加强“对外开放效应”,探索建设“准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建设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倒逼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举措。在天府新区加强“对外开放效应”,探索“准自由贸易区”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