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拟转下达京津冀及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公示
05.05.2017 17:21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5日至5月11日)。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反馈,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028-86705850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5.05.2017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