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民办公助”实施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纪实
广安区在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中,坚持以“发展水利、改善民生”的理念,按照“以水养水、滚动发展”的思路,全面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部门督导,群众主体,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通过村民委员会、农民用水户协会、受益群众联户或独户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推行民办公助方式,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投劳相结合,从而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小农水项目建设机制,充分体现小农水项目服务农业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广安区2010年小农水项目坚持以“发展水利、改善民生”的理念,按照“以水养水、滚动发展”的思路,统筹实施,得到省市财政、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项目区群众主动申请,积极投工投劳,在区农办统一协调下,农业、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全力整合项目,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涉及大龙、代市、观塘、护安、虎城5个乡镇26个村,主要规划建设内容为:整治山平塘153口,新修蓄水池94口,配套渠道28.68km,新修田间渠48.345km,新建渠系建筑物413处,改造渠系建筑物105处。可新增恢复灌面1.88万亩,改善灌面0.53万亩,新增供水能力39.45万m3,新增节水能力28.2万m3,新增蓄水19.8万m3,项目区受益人口2.45万人;工程总投资3672.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万元,省财政资金95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4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575万元,群众投资230.8万元,群众投劳折资876.48万元。工程于2010年10月开工,2011年3月底全面完工,实际完成配套改造渠道29.98公里,新修田间渠52.68公里,新修倒虹管1处300m,整治山平塘155口,新建蓄水池98口、囤水田8块,新建渠系建筑物438处,改造渠系建筑物142处。完成投资3926.50万元,占计划数的106.92%。全区整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工程、移民后期工程、农发全民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国土整治、以工代赈等项目资金3518万元,截至目前,整合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为项目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初步成效
2010年小农水项目实施后,全区共新增、恢复灌面2.413万亩,改善灌面0.668万亩,新增供水能力48.46万m3,新增节水能力36.46万m3,新增蓄水24.72万m3,新增补灌面积0.169万亩,新增排涝灌面0.705万亩,项目区受益人口2.45万人。
(一)生产条件不断改善。该项目共完成配套改造渠道29.98公里,新修田间渠52.68公里,新修倒虹管1处300m,整治山平塘155口,新建蓄水池98口、囤水田8块。抵御旱、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粮食主产区产量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项目实施后后,全区共发展产业基地4个,其中大龙乡发展良种辣椒基地3个,规模6000亩,代市镇偏马村发展药材基地一个,规模3000亩,代市镇大田等村发展龙安柚示范基地一个,规模10000亩,虎城紫龙、洪桥发展龙安柚基地一个,规模5000亩。
(二)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坚持农田水利建设为产业配套,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助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2010年以来,通过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提升土地产出能力,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0.6万亩,项目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3.1万吨,旱涝保收面积29万亩。灌区粮经比由7:3调整为6:4,去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720元,高于全区人均纯收入35%,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农民增收。
(三)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项目实施后,水利设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灌溉水的利用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效缓解了水量严重不足的矛盾,增加了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随着地面拦蓄工程的增加,项目区植被得到进一步改善,减少了坡地冲刷及水土流失,田间土壤能够保持一种适宜的环境,对促进生态系统的平衡、协调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主要做法
广安区全面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指导,部门督导,群众主体,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通过村民委员会、农民用水户协会、受益群众联户或独户申报,经确认后,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推行民办公助方式,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投劳相结合,从而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小农水项目建设机制,充分体现小农水项目服务农业的重要作用。
(一)项目申报强竞争。由村委会或协会对工程建设内容、自愿投资投劳数量、建管方式等方面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由村委会或协会提议,全体村民决议,对项目区85%以上群众自愿的,方能进行申报,2010年自愿申报实施小农水项目共计45个行政村。由纪检部门牵头,水务、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对45个申报项目的行政村进行公开审查并民主决策,重点审查项目申报是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是否经过项目区农民同意或民主议事通过,民主议事过程是否规范,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等资料是否齐备,申报项目的村组集体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具有组织农民参与建设和承担建后管护责任的能力,项目布局是否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发挥整体效益,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真实、合理。按照上述要求,经过民主决策,符合申报要求的共41个行村,最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进行公开竞争,由纪检、水务、发改、财政、申报单位共同参与,根据申报的各项指标进行分项打分,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共确定26个村13个项目区。
(二)项目公示强公开。按区政府关于项目公示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将工程建设形式、建设地点、工程数量、投劳投工方式、项目投资、各单项工程财政补助标准、群众自筹资金、群众投工投劳、工期、主要质量技术标准等内容在项目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切实做到项目公开。
(三)一事一议强民主。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针对工程规划布局、投劳折资、补贴标准及环节、受益对象、施工组织方式、质量监管、民主理财等进行充分讨论,需村民代表三分之二通过形成决定,并将讨论结果在项目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使群众全面了解工程布局等,以利项目实施。
(四)“群专结合”强实施。以村、组以及农民用水者协会、联户或独户为实施主体,优先满足农民自建。如土石方开挖、清淤、材料二次搬运等由受益户投劳承担。同时,工程占地、青苗补偿等由村委会(用水协会)核定产量,在群众投工投劳和筹资中相互找补,自求平衡;受益户投工投劳筹资标准通过群众“一事一议”确定。因机械设备、材料采购、工艺水平、技术工种、工期、技术质量标准等原因无法自建的项目,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履行一事一议民主程序后,由一至数村为单位,以村委会或乡镇为实施主体,自主选定专业队伍,由水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监督实施。如机电设备安装、管网铺设、混凝土浇筑、条石浆砌、U型渠制安等由业主按规定程序公开竞选专业技术队伍(人员)承建。
(五)明确标准强节资。按照“群众主体,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原则,在政府补助的项目资金引导下,激励农民自愿出资出劳,鼓励集体经济投入,倡导社会捐赠赞助,形成项目补助、财政补贴、涉农整合、业主投入、群众自筹等“五方互动”的稳定投入机制。资金补助环节严格按实施方案中实际完成项目工程量及补助标准补助,其余资金由项目区群众投工投劳实施。中、省及市区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项目建设所需的工程材料、工具、外聘技工工资、施工机械租赁费等直接工程支出,补助标准按照2010年财政审核单价计算工程投资,中、省资金补助占工程投资的50%,市、区财政配套资金补助占工程投资的20%,群众集资和投劳折资占工程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主要以现金方式兑付,按照项目资金规定的补助标准和支持环节进行补助。
(六)资金使用强专管。严格实行专户专帐、专款专用,区级报账制等财务管理制度。拟补助到项目业主的小农水项目资金,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国家补助标准、建设内容、工程数量、材料物资使用情况等明细帐,建立“明白墙”,再由村委会或用水协会召开受益群众大会讨论审查,公示无异议,户户签字认可后,按规定程序报帐。农户投劳筹资,由村民代表小组和用水协会共同管理,受益群众代表审查,群众大会审定,对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土地征占、青苗补偿等费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区财政局、水务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资金用途。
(七)工程监督强质量。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立政府引导、村社(协会)组织、部门督导、村民代表监督、群众直接参与的项目管理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动员、发动引导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协调处理工程建设及管护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水务部门负责优化方案、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进度督查等;每个项目村组建由村民代表、村民和党员组成的五人监管小组,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使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全程参与工程监督;在建设过程中,水务局均派出1~2名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施工段进行技术指导,并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八)严格验收强规范。项目建成后,项目村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总结和自验并向区水利、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水务、财政、项目乡镇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除水务、财政部门现场人员到场外,还需村财务小组、质量监管小组到场签字确认,并由水务局保存影像资料。验收小组从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实施方案所明确的工程建设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是否按批复要求完成,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效益指标是否完成,运行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 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等方面严格验收。
(九)权属明晰强责任。推行“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工程建成后,由区政府颁发产权证,明确小农水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有,受益户对工程同股同酬、同股同责,同时积极推行“以水养渠”、“以鱼养堰”、“以库养会”的管护新模式,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界定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并通过司法公证,确保合同(协议)的合法性,达到落实日常维护的目的,大大提高了用水户参与意识,延长工程使用寿命。
(十)明确职责强配合。项目乡镇负责本区域群众宣传、发动,青苗、占地、用水、用电及群众纠纷的协调,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收集区级报账的资料、手续,项目村负责本村的项目公示、一事一议、组织农户实施、施工队伍的选择与确定、项目财务监督、质量安全监管、受益农户统计、工程管护等。区水务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预算,指导项目村的工程管理运行、监管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总结等。财政局负责资金协调、管理、拨付、报销、财务决算等。发改、招监、纪检、审计等部门配合施工队伍选择确定、项目监管、审计等工作。
四、几点体会
在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尝试,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以下几点启示和体会。
(一)组织领导是保障。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区委、区政府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水务、审计、发改、监察等多个部门及项目实施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项目村为法人,负责小农水项目的实施,并成立了项目管理小组、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管小组等,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队伍选择、质量监督、青苗、临时占地、永久占地、群众投工投劳等。区水务局做好技术指导,区财政局对资金实施监管。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指导、乡镇协调、项目村自主实施的整体联动机制,为项目高质、高效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群众工作是基础。民办公助项目受益的是群众,因此宣传好党的政策,做好群众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正常进行及建成后的正常运行管理。
(三)科学规划是前提。规划是龙头和纲领,是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只有规划好,才能建设好、管理好。我们组织全区水利骨干力量,深入乡村实地踏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根据轻重缓急和筹资能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实效性和操作性。
(四)聚合资源是关键。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集聚,不断汇聚建设合力。我们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移民后期项目,农发全民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国土整理项目、以工代赈项目等项目整合,充分发挥小农水“项目引导、示范带动、典型推动、整体联动”的作用,重点打造了大龙、代市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成为现代灌排渠系、高效节水和雨水集蓄利用示范片,使建设成效倍增。
(五)创新机制是动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活力源于机制创新。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转变观念,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全面推行民办公助方式,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我们坚持建管并重,不断探索管理、运行、促进机制,提升项目建设效率,确保工程质量,持续长久发挥效益,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六)滚动发展是出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以水养水、滚动发展。严格项目后期管理,改变以往重建轻管的观念,注重加强建后管理,创新管理机制,采取用水者协会、一事一议等办法加强管理和维修养护,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到位,永续利用,通过核定水价、成本收费,自我积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现以水养水、滚动发展。(广安区水务局 金建国 杨开德 陈丰)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