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太婆摔倒案”系敲诈勒索 当事小孩心灵受创伤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杨琴 王玥)今年6月15日,家住达州市达川区正南花园的江先生儿子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3个小孩打闹将自己撞倒的,赖上了家长。双方当事人便选择了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此事,直至后来太婆要求3名小孩家长承担剩余7000元的医药费时,江先生终于忍不住了。【 新闻回顾 】
21日下午,警方开始正式立案调查,直至昨日得出调查结果( 本网已报道 ),证实摔倒老太系敲诈勒索行为。
案件回顾
“太婆赖在家里住下了”
江先生说6月份事发至今的5个月中,他们与太婆家里通过2次至3次电话,每次都是太婆的儿子在向他们索要医药费,“我告诉他如果要协商医药费的问题,必须去法院或是派出所处理,但太婆的儿子都没有同意,一直坚持要私下解决。”江先生说因为太婆一家并不知道江先生的住处,几次协商无果后,便也没再过多联系。
直至11月中旬的一个中午,江先生一家在吃午饭的时候,有人敲门,“儿子跑去开门,一开门便看见了太婆和他的儿子,他们向我们索要医药费,说如果不给钱就要住在我们家。”江先生说后来太婆的儿子独自回家了,太婆便真的赖在家里住下了,直到次日下午才回去,“太婆走的时候是自愿走的,她说她腿脚不好,我还把他背下了楼。”
“儿子情绪上受了影响”
与此同时,江先生向警方报了警,“我不愿意随便就把钱给她们,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时候,给了他们钱,也就证明我儿子真的做错事了。儿子从小都认为要坚持做好人好事,真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心灵创伤。”江先生说儿子在事发后,情绪上受了影响,家中的老人也受了很大打击,他们现在都很注重家人情绪的疏导。
据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桂承川介绍:“案发当初,双方当事人都选择了调解的方式解决,但后来一方当事人强行入住他人家中索要医药费,另一方当事人也选择报警,这个事件的性质也就不一样了。”
警方证实
摔倒老太系敲诈勒索行为
昨日,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桂承川介绍:“我们在事发的小区内进行了走访,找到了3名目击证人,在对目击证人进行了调查后,又在小孩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分别对小孩进行了询问,公布了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为: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
综合调查相关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 网络调查
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反被指撞人的新闻一经传播后,本网做了一次问卷调查,分别提问 “如果你遇到摔倒在地的老人会扶吗?” 和“如果你有子女,会教育他(她)帮助摔倒老人吗?”
在“如果你遇到摔倒在地的老人会扶吗?”一项中,选择“会”的有16.81%;“不会”的50.44%;“看情况”的32.74%,调查结果显示如果在遇到了老人摔倒的情况,能明确上前搀扶的人所占的比例最少。
“如果你有子女,会教育他(她)帮助摔倒老人吗?”一项中,选择“会”的有37.14%;“不会”的62.86%,这说明近年来“是否扶老人”这个社会现象对大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 网友声音
@农民周和平:应该对老太和他儿子判刑!现在社会上这种人太多了!
@抽抽小姐: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
@风雨无阻2721517707:开车有行车记录仪,人走路是不是也要备一个行走记录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