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8天登记各类流动人口12000多人
15.10.2014 13:39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0月1日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10月9日,《办法》实施8天以来,全市登记流动人口已经达到12000多人,其中巴州区和经开区占了约10000人。
《办法》中规定的流动人口,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因此跨区居住的人员应当纳入登记。离开后,流动人口同样要立即登记离开信息。人口信息登记的主要主体包括出租房屋、中介机构、行业场所、用人单位等。流动人口信息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申报,也可以选择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个人也可向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申报个人信息,由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人流量大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也要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如果张三的户口在南江,但在巴城上班,此类常住人口则不需要登记。“这应该办理暂住证,不算流动人口,因此不用登记。”户政大队队长说。此外,日常(含节假日)外地人员探亲访友、游玩,并在亲朋好友处住宿的,则可不申报信息。
警方介绍登记流动人口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打击违法犯罪,压缩犯罪分子的犯罪空间,对一般市民而言,影响不大,市民应该予以支持。
本文来源: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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