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赴台自由行8月18日起可办签

12.08.2014  10:31

  日前,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第四批10个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大连是其中之一,从8月18日起正式启动赴台自由行。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和大连中国青年旅行社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

  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孙宁告诉记者,自从被确定为台湾自由行试点城市之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就开始为此做准备。目前已经确定了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孙宁介绍说,符合下列相关条件赴台旅游首次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即可办理5年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的一次出境有效的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签注。

  由于在大连工作的外地人非常多,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特意向辽宁省主管部门申请,为一些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赴台自由行手续。

  本市户籍人员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符合制证要求的照片。

  3、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户口簿(已办理身份证的,应一并提交)和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并需监护人同意办理的意见(一般由父母一方陪同办理,父、母在申请现场签字),监护人与申请人的人口信息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应提交申请人的医学出生证明。

  5、申请证件换发的,还需提交原证件及复印件。

  6、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还应当提交有效期超过所申请签注有效期加上拟在台湾停(居)留时间及**所需时间的原证件及复印件。

  7、登记备案的特殊群体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签注的证明。

  非本市户籍人员

  1、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绿卡、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件。

  2、大连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配偶(登记备案的特殊群体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未满16周岁子女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应提交结婚证,未满16周岁子女应提交医学出生证明)、申请人及本市亲属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在大连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大连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对一次性补缴一年以上的不予认可;还需提交该就业人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上述人员的配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未满16周岁的子女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配偶应提交结婚证,未满16周岁子女应提交医学出生证明)、申请人在我市居住满6个月(含)的有效居住证、该就业人员的身份证、符合上述要求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同时申请的,可只提交一份原件)。

  4、在大连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含本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及在大连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就学的本省户籍人员(限本省户籍的全日制中专在校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及学生证、该就学人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上述人员的配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未满16周岁的子女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配偶应提交结婚证,未满16周岁子女应提交医学出生证明)、申请人在我市居住满6个月(含)的有效居住证、该就学人员的身份证、符合上述要求的在学证明(同时申请的,可只提交一份原件)。

  5、在我市居住的本省其他城市居民(无年龄要求)需提交在我市居住1年(含)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登记备案的特殊群体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1年(含)以上的工作证明并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签注的证明。

  6、年满60周岁的非本市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提交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户口簿和身份证。

  7、在我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中曾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个人、团队旅游签注的,可申请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与原签注相同种类的签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应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6个月(含)以上的有效居住证,申请换发的应提交原通行证。

  8、申请人是军人的,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并提交其身份证明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及签注的意见。

  9、符合在大连市办理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中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除应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有效期超过所申请签注有效期加上拟在台湾停(居)留时间及**所需时间的原证件及复印件,登记备案的特殊群体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签注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