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林业局长足大竹象诱捕器及引诱剂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沐川县林业局政府采购长足大竹象诱捕器及引诱剂
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MZCDY2014-2 号 )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受沐川县林业局委托,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对长足大竹象诱捕器及引诱剂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沐川县林业局
采购项目名称:长足大竹象诱捕器及引诱剂、灯
采购品种、数量及规格要求:品种为大型长足大竹象诱捕器,数量3900个;并配套引诱剂3900瓶和LED灯3900只。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产品为采用塑料网结构,规格为650×350cm,网线直径0.1-0.15mm,网孔边长1-3cm,孔径2-4cm,成虫逃逸率低于10%。并配套提供长足大竹象专用引诱剂和LED灯,引诱剂为苯甲醛等环境中自然存在的物质组成,并对长足大竹象成虫有显著的引诱作用。每个诱捕器配套引诱剂不低于60ml,塑料瓶包装,有效期60天以上,经试验证明防治效果在60%以上。
2、采购产品为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
3、供货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完,地点为实施防治项目的新凡乡,大楠镇,幸福乡,建和乡,永福镇,底堡乡等相关村社。
4、最高限价:总金额不超过37.05万元,价格(含运费、培训指导费)不高于95元/套(含配套引诱剂和LED灯),且不高于该产品市场零售价。
推荐供应商:乐山市山谷风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1、该产品是中国目前唯一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的诱捕长足大竹象的专利产品,证书号为第1744892号、第1103769号。该专利经乐山师范学院授权乐山市山谷风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独家使用。
2、该产品根据长足大竹象的身体结构和取食特性,利用特殊规格的网子和引诱剂吸引长足大竹象取食网子内的竹笋,从而网住虫子,林农还可以收集食用。采用该产品防治竹象无环境污染。
3、该采购产品经2010年—2013在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及我县实施,防治效果明显,防治成本降低35%,防治效果达60%~65%,提高竹笋上林率25%,每亩竹林可增加产量250公斤,增加产值150元。该技术成果已获得2013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3年度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的决定》川府发〔2014〕12号)和2013年度乐山市科技进步特等奖(《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七届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表扬2013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报》乐府函〔2014〕7号)。
公示时间:2014年4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6日止。
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女士 、杜先生 联系电话:0833—4608683
沐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