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实验竞赛的通知

26.04.2018  17:09

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深度融合,推动实验教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实验活动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学校定于2018年4月至10月举办第十届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实验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实验+创想 创意 创新 创造 

二、竞赛目的与任务

举办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实验竞赛旨在促进和深化实验教学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调查研究及科研水平,发现和培养一批有潜力、有作为、能创新的优秀学生。活动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即传统赛事与创新项目相结合,在注重量大面广、扩大参与面的同时,重点培育一些具有创新点、实用价值或与科研项目紧密结合的竞赛项目,探索出一条大类培养与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创新人才培养之路。

三、组织机构

竞赛由各学院(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人事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对外合作与联络处共同举办。竞赛设立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主任由西南交通大学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组织参赛学院的相关领导担任。竞赛设立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推荐产生,成员由校内校外专家组成,负责本届赛事的相关评审与指导。各学院、中心(所)应成立专门的竞赛组织团队,负责本单位的竞赛题目、实施方案、参赛动员、初赛和复赛,以及决赛项目的推荐等工作。

四、竞赛内容及安排

1、竞赛内容

竞赛以“实验+创想 创意 创新 创造”为主题,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拟定竞赛题目及实施方案。学生参赛最终成果应为体现新思维、新思想的实物创作(含模型)、软件设计和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作品。

竞赛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设计制造“实验+ ”,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新材料等产品制作;

(2)工程建设“实验+ ”,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等学科的技术创新;

(3)交通组织“实验+ ”,包括高效物流、智能交通等;

(4)信息技术“实验+ ”,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VR/AR、APP、社交网络、媒体门户等;

(5)人文艺术“实验+ ”,包括消费生活、特色手工艺制品、文旅产品、微电影等;

(6)社会科学“实验+ ”,包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等专业实践研究报告、高水平论文等;

  2、参赛对象及要求

(1)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学院、专业和年级不限。

(2)学生以小组形式自由组队报名参赛(鼓励学生跨学院、跨学科组队),每组学生2-5人。每个项目有1名指导教师。

(3)竞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在赛前准备、培训和正式比赛过程中,学院(中心)要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循实验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验室和参赛学生的安全。

  3、赛程安排

(1)各学院专题竞赛启动报名阶段。4月28日前,学院根据本次实验竞赛的主题,确定实验竞赛题目及实施方案,并汇总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教学科。

(2)各学院专题竞赛启动报名阶段。5月5日前,参赛团队可通过学校或学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名。

(3)各学院专题竞赛初赛与复赛阶段。5月-9月,由学院进行组织竞赛的初赛、复赛工作,并推选参与校级决赛的项目。

(4)全校决赛阶段。10月-11月,凡进入决赛的项目,需提供作品及3-5分钟的视频展示,并参加答辩。

(5)全校表彰及作品展示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赛奖励与支持

1、竞赛对参赛学生队设金奖、银奖、铜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经学院推荐,凡进入全校决赛的切题作品至少可获铜奖。根据初赛、复赛具体情况,经组委会讨论后,确定参赛组织单位可推荐决赛的项目数。每项作品需在研制过程中和完成后准备相应的作品图片、视频材料及作品简介(500-600字)等资料。

2、竞赛设优秀导师奖(包括校内外导师)。用以表彰竞赛中涌现出的一批为人师表,耐心指导,无私奉献的校内外的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分为特别贡献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指导教师。

3、竞赛对学院设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组织效果好、学生参与度高、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竞赛成果丰富、与相关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积极推动成果产业转化的学院。

4、所有完成作品并进入学院复赛的学生,可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比照“个性化实验项目”等级申请创新学分。

5、学院可参照毕业设计工作量的计算方式,认定竞赛导师的工作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世军,刘义全,宁德龙;联系电话:028-66366324,66367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