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公告

13.10.2016  19:07

围绕“人才强校”战略目标,结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为强化临床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我们将为您的事业发展提供广阔天地。

一、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协调能力与沟通合作能力。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优秀博士研究生。

3.有稳定的临床医学科研方向,至少主持过一项校级或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4.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ISTP上发表1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主编出版专著1部;或取得省部级(前二位)或厅局级(首位)科研成果奖1项。

5.已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者优先考虑。

二、高层次人才类别及要求

第一层次高端人才:

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后备人选;国外著名大学终身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或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973”项目或“863”项目首席科学家;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者(排名为前2位);国家级教学名师,或近5年获国家教学成果奖第一获奖人;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第二层次高端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且高于我校同学科(或同类学科)带头人水平 ,年龄52周岁及以下:

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近5年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至少一项;获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政府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者(排名为第1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SCI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影响因子累积达到80分以上;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ell、Science、Nature等相当层次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被SCI收录影响因子≥10.0的3篇以上,或在本专业SCI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他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

第三层次高端人才:

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的能力,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能带动和促进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正高级原则上45岁及以下,副高级原则上40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与之相当层次的人才),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累计达60万以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 且教学、科研水平的评分达到我校同学科(或同类学科)带头人水平

2.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获上级资助科研经费累计达15万以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 且教学、科研水平的评分达到我校同学科(或同类学科)带头人水平

3.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教改项目,教学能力突出,学术水平较高, 且教学、科研水平的评分达到我校同学科(或同类学科)带头人水平

第四层次 : 优秀人才

教学、科研方面有显著业绩,能力、水平较为突出的优秀博士(原则上38岁及以下,海外毕业博士需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或高级职称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被SCI收录2篇以上、总影响因子6.0以上(至少应有一篇3.0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类基金项目1项以上。

2.海外著名高校毕业、并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国内“211”、“985”高校博士毕业、并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且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承担过高级别科研项目。

3.有专业负责人经历、能承担或负责我校专业建设核心工作(如教学、教改、精品课程建设等);或是学校重点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专业建设(特别是临床医学、检验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养老与老年健康等)急需的紧俏人才。

第五层次 : 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博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及以下。胜任教学工作,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近3年在中文核心等期刊发表或被SCI、EI等收录过本专业学术论文。

人才团队引进:分为国家级创新团队和省级创新团队两个层次

一般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组成,在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或明显的创新潜力。

三、相关待遇

符合各直属附属医院用人标准和需求的,按各直属附属医院人才引进激励办法配套;符合学校用人标准和需求的,学校对一、二、三层次高端人才给予“四个一”的平台待遇,即:一笔引进激励津贴、一套住房 购房(租房)补贴(无房源时)、一笔学科(专业)建设启动经费、一支创新团队或工作室(实验室)组建权;和薪酬标准“二选一”的优惠政策,即:有条件年薪制、 按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工资绩效待遇。第四、五层次人才享受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待遇。具体如下:

1.第一层次高端人才:来校工作条件、引进待遇面议,学校提供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2.第二层次高端人才:提供20~40万元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津贴,提供一套住房 购房(租房)补贴(无房源时),提供学科(专业)建设启动经费,引进后可享受每年40~60万元的 有条件 年薪或编内人员同等薪酬,享有创新团队或工作室(实验室)组建权,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和配偶工作。

3.第三层次高端人才:提供10~30万元高层次人才引进激励津贴,提供一套住房 购房(租房)补贴(无房源时),提供学科(专业)建设启动经费,引进后可享受每年25~40万元的 有条件 年薪或编内人员同等薪酬,享有创新团队或工作室(实验室)组建权,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和配偶工作。

4.第四层次:优秀人才。提供3~10万元优秀人才引进激励津贴,提供一套公寓式过渡住房 租房补贴(无房源时),提供学科(专业)建设启动经费,享有创新团队或工作室(实验室)组建权,引进后可享受每年15~25万元的 有条件 年薪或编内人员同等薪酬,特别优秀者,可先聘后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教授或副教授)并享受相应待遇。

5.第五层次: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一套公寓式过渡住房 租房补贴(无房源时),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年收入10万元左右。

6.人才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科研配套经费及其他待遇。团队成员符合人才引进标准的,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四、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面谈等形式向我校咨询、报名,按规定提交个人简历及应聘支撑材料(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或复印件,论文、课题、科研获奖、专业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或复印件)。

2.面试考核。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院系级和校级评审。

3.正式聘任。学校与高层次人才签订聘任合同后,引进人才正式到岗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219 62739221

15828279168 13880710101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610500

学校网址: http://www.cmc.edu.cn

六、人才引荐专项奖励

为积极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建设,优化临床师资队伍结构,我校在正常招聘引进的基础上,诚邀校内、校外各类社会招聘、猎头机构或个人牵线搭桥,拓宽引才渠道,对协助学校在高端人才和优秀人才引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荐人员、促成引进的关键人员,按学校专项奖励性绩效管理规定的标准予以5000~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社会招聘机构和校外资源为学校牵线引进高端人才,视引进层次和效果,按协议支付相应酬金。

附件1:成都医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