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助推脱贫攻坚意见的通知》正式出台

11.05.2017  14:04

5月10日上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举行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助推脱贫攻坚的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四川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助推脱贫攻坚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以来四川省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对《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助推脱贫攻坚的意见》进行了在线访谈。

据介绍,2015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出台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管理规定,为贫困地区节余指标流转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流程。去年,巴中市以29.5万元/亩的价格流转4500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到成都高新区,总金额高达13亿元,成为全国典范。苍溪县、雷波县等贫困地区相继与成都市签订了节余指标流转协议,为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了新动力。在全面总结前期改革成果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扶贫移民局出台了《四川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助推脱贫攻坚意见的通知》。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改革的六项内容。在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历史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增减挂钩计划指标向贫困地区倾斜方面,《通知》要求,适当缩减非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计划指标规模,为贫困地区节余指标流转腾出空间、创造条件;同时,优先将贫困户多的乡镇村纳入实施范围,项目区内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要争取全部纳入拆旧区。为缓解贫困地区资金投入压力,借鉴“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增减挂钩的成功经验,《通知》明确,全省88个贫困县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前使用30%的节余指标。

通知》同时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方式,每年在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综合考虑我省非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建设用地需求等因素,合理测算下达其承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及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节余指标任务数,并作为刚性指标考核。承接节余指标超出任务数的,适当给予用地计划奖励。

此外探索建立“互联网+”增减挂钩指标流转新机制,搭建面向全省贫困地区节余指标(含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一指标流转网上信息平台,负责滚动发布出让及受让需求、结果公示和备案确认等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综合考虑节余指标产生的平均成本、资源保护补偿和管护费用等因素,制定区域性节余指标流转指导价。

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知》还明确了对项目拆旧区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实施规划变更和竣工验收同步申报、同步审批;对贫困地区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使用的,实行拆旧区与建新区分别按台账式管理等新措施,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管理办法。

据介绍,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推动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四川厅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同时将深化增减挂钩试点改革与耕地保护、节约用地、脱贫攻坚等工作相贯通,协同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管理等相关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决策部署,将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胆解放思想、主动担当作为,翻箱倒柜、倾囊相助,强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先后出台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并成为全国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