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监狱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省人大内司委调研全省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将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3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谭书敏率调研组前往省监狱管理局,对我省监狱企业这一出资、监管、经营场所都十分特殊主体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全省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汇报。我省监狱管理局受省政府委托,对四川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全省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2011年11月,省监狱管理局将负责罪犯劳动改造有关职能的内设机构分离出来,组建成立了四川和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省43所监狱也相应组建成立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的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省监狱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4.8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总额14.7亿元,较集团公司成立时的11.5亿元增加3.2亿元,增值率27.82%,圆满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调研组对省监狱管理局建立完善了一整套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监狱企业提质增效,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的相关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调研组要求,省监狱管理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顺应新时代、瞄准新目标、落实新部署,以建成“四型监狱”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调研组还建议,省监狱管理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要进一步提高监狱企业干部职工待遇,建立符合企业发展和市场规律的薪酬激励机制,用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调动监狱企业的发展潜能,全面实现全省监狱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项目标任务。
随后,调研组还将采取深入监区生产车间察看生产和监狱管理情况、查阅监狱企业相关财务和审计报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调研方式深入到邑州监狱、眉州监狱、雷马屏监狱和自贡监狱进行为期3天的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我省监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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