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污染背后:2.8亿人饮水源存污染隐患

16.04.2014  12:38
核心提示:全国有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近年来,从水源地水质保护、取水、输水、水处理、配水到终端用水,中国的水质安全问题在每一个环节都开始集中爆发。

  章轲

  4月14日,在自来水苯超标事故发生3天后,兰州市解除了所有主城区供水应急措施,恢复正常供水。一场水危机似乎正在淡出人们的视野。

  但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目前围绕事故的发生仍有多个谜团待解。不仅涉事企业兰州石化公司一直未回应公众的质疑,水务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诸多疑点也没有消除,“饮用水源地安全”这一更为普遍的问题也引起公众强烈关注。

  环境保护部3月14日发布的公开消息称,全国有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近年来,从水源地水质保护、取水、输水、水处理、配水到终端用水,中国的水质安全问题在每一个环节都开始集中爆发。

  水源地多存在安全隐患

  在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王辇庄乡甘雨沟村,村民于晓凡从缸里舀起一瓢水,不到一分钟,水底便沉下一层灰色的粉末。她对本报记者说:“这是粉煤灰沉淀物。”

  村民们说,发电燃煤产生的粉煤灰已经严重污染了当地的饮用水水源地。

  这都是附近一家名为“陡河发电厂”闹的。这家发电厂燃煤产生的粉煤灰,通过“水除尘”处理,经高压排浆泵运输到距甘雨沟村400米的粉煤灰场储存。长年累月,因储存的水和粉煤灰越来越多,又没有采取适当的排水设施,致使灰场周围的地下水位逐渐升高。

  本报记者此前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八一乡丰收村采访时,66岁的村民王贵义也表示,由于周边企业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水位下降,村民们不仅喝不上水,就是抽上来,水也有味不能喝。

  在湖南省,境内河流和湖泊有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和洞庭湖。其中湘、资、沅、澧四大水系覆盖了湖南省大部分城镇地区,有154个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河流型101个、湖库型41个、地下水型12个。

  据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介绍,目前,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城市人口集中、工业废水排放导致供水压力增大,城乡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加剧了水源地保护的难度。

  湖南省环保厅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湖南省已关闭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内排污口65个。但目前仍有一些排污口未关闭,直接威胁到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目前,北京市2/3的饮用水来自地下,全市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地下水源占17个;天津市集中供水以于桥水库引滦入津水源为主,但北部武清、蓟县、宁河三区县城区供水依赖地下水水源,覆盖数十万人口。

  本报记者从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得到的一份《京津地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督查报告》显示:“仍有1/3左右人口的饮用水水源情况环保部门尚不完全掌握。”“在京津两市运行的33家垃圾处理单位中,不少防渗处理不尽如人意,高浓度的渗滤液成为污染地下水的严重环境隐患。”

  北京自来水集团新闻发言人梁丽此前曾表示:“尽管目前北京在用的地表水水源符合国家水源饮用水标准,但各处的水源水质成分却不一样,面临着水源多样化、水质复杂化的问题。”

  《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198个地市级行政区中,近六成地下水水质较差或极差。

  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王雅珍告诉本报记者,地下水是我国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全国有近70%的人口饮用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水源。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等专家的研究发现,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超量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垃圾场的淋滤和地下油罐的渗漏等原因,地下水正遭受着越来越严重的污染。

  如果水源遭到严重污染,水厂再怎么处理,水质也难得到保证。

  “我国居民平均每人每天单位体重的白水饮用量为31毫升,在水中污染物浓度相同的情形下,我国居民经口饮水暴露的健康风险是美国的2.4倍,经皮肤暴露水的健康风险是美国的40%。”参与环保部组织的“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的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潘小川告诉本报记者,饮用水水质与其来源和类型密切相关。

  中信证券一份环保行业专题研究报告称,我国适用于作为理想水源的河长占比仅为34.8%,38.5%的重点湖泊(水库)水质为劣V类。

  进入水质事故高发期

  “供水源水污染严重,供水设施陈旧,供水安全压力迅速加大。”早在2009年,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中国“即将进入水质事故高发期”。

  该研究中心所作的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国内城市原水合格率约为70%,而如果加上小城市,这一数据可能低于50%。

  “不安全饮用水”一般指直接饮用未经集中处理的地表水(江、河、湖水等)、地下水(井水、泉水等)等。潘小川介绍,目前来看,农村的问题比较大。一般而言,城市是集中供水,经过了水处理厂的处理,且有严格的检测和卫生监管等措施,相对安全。

  但实际上,近年来城市供水水质问题不断,各地接连发生的停水事件,让居民们拧开水龙头时便担心流出来的会不会是“毒水”。

  这也意味着,喝不上安全饮用水的人数,可能远远超过2.8亿。而城市供水过程一旦出现问题,受影响的人数少则数十万,多则上千万。

  2011年,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境内一电解锰厂尾矿渣暴雨后流入涪江,造成涪江江油、绵阳段200多公里水体指标超标,影响沿岸江油至绵阳段城乡过百万居民正常饮食用水。

  2012年年初,位于广西的龙江发生镉污染事件,河池宜州市境内龙江河段被污染,流至下游的柳江,威胁柳州市的饮用水安全;同年2月初,江苏镇江又发生了苯酚污染城市水源地事件。这两起事件因为威胁到柳州、镇江等数座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而备受关注。2012年12月发生的邯郸市水污染事件,也让该市停水多日。

  曾在全国多处水源地作过调研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张文台介绍,除了近3亿农村人口喝不上安全饮用水外,在城市中生活的约5000万人的饮用水也不不达标,“从源头到水厂再到水龙头的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存在污染”。

  公开报道显示,住建部在2002年、2003年曾调查数百个城市的供水管网,发现管网质量普遍低劣,不符合国标的灰口铸铁管占50.80%,普通水泥管占13%,镀锌管等占6%。这三类低质管网主要铺设于上世纪70年代至2000年之间。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环保部还了解到,除了污染问题外,许多城市竟然没有备用水源地。

  环保部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31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16个城市建设了备用水源,占68.8%,没有备用水源地的城市还有近百个,绝大多数城市都是单一水源的供给形式,尤其在南方多数城市都以地表水作为单一水源。

  而从近年发生的水危机事件来看,江河湖渠的水源因受外界因素的干扰,而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传统的水源地保护方式大多以取水点和工程措施为手段,已经无法再适用于面源污染加剧、流域内生态功能退化的情况。”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中国办公室驻华代表朱春全对记者表示,应该考虑的不仅仅是水源地,而是要考虑水源地整个流域的保护。

  中信证券上述报告介绍,在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常规净水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已难以有效应对新的污染问题与标准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有机物的去除效果较为有限(仅为20%~30%)。

  此外,管网的二次供水污染也不容回避,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抵消自来水部门为改善水质所做的努力。

  经济手段解决水质问题

  城市供水为何一再出现问题,据本报记者了解,与供水成本持续上涨、水价长期偏低、水价形成及调整机制缺乏、供水行业入不敷出等也密切相关。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告诉本报记者,去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环境商会收集众多城市供水企业的意见,通过全国工商联向政协大会提交了一份团体提案,反映供水企业存在的困难。

  环境商会的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含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平均为2.94元/吨(按各城市2011年居民生活用水量加权),其中58%的城市水价在2元~3元/吨,33%的城市水价大于3元/吨。

  调查显示,我国水费支出占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超过1%。在水价最高的天津市,其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仅为0.8%。而世界银行[微博]对发展中国家居民可承受水价研究表明,家庭收入的5%为可支付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的上限。

  “我国城市水价远未达到世界银行提出的居民可承受上限,与有关部门提出的占家庭收入适宜比例也有一定距离。”骆建华认为,我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费支出占家庭平均收入的2%~3%是比较适宜的。

  在水价长期偏低的同时,供水成本却一直在上涨。环境商会的调查显示,近几年电价、原材料、人工等供水成本大幅提升,供水企业亏损严重。据测算,用电成本占单位制水成本比例近20%,如北京市的大工业电价在近十年上涨了50%。人工成本增幅更大,北京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了近160%。但近十年北京的水价上涨明显滞后,2003年为2.9元/吨,2013年为4元/吨,上涨38%。

  供水成本的不断高涨也催生了水价倒挂现象,导致大批水厂长期亏损。2012年,全国约30%的城市供水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供水企业迫于资金压力,难以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水质问题被长期忽视,供水质量无法得到较大提高,供水陷入低价低质的恶性循环。

  2002年颁布的《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城市供水企业管网基本漏损率不应大于12%,最高不超过15%。”但《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1)》数据计算,2011年36个大中城市的管网漏损率平均为14%,最高的城市为大连市,高达33%。

  本报记者从环境商会了解到,国家发改委日前已就上述提案答复环境商会。发改委表示,政府有责任将征收的税费用于城市供水等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担负起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具体补贴形式及补贴标准,由地方财政、发展改革(价格)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

  2010年,环保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该规划提出要全面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水源应急监测及应急供水能力,测算总投资将达到580多亿元。

  与此同时,骆建华指出,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政府自始至终应起主导作用。但需要强调的是,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建设、政府运营、政府提供,而应是政府规划、企业生产、政府采购、保障供给。这就要求政府应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先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建设和运营中的主体作用。

  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监管,尤其是在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设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运行安全的监管、加强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监管、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收费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本报记者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了解到,目前该联盟正在牵头开展“大城市水源地可持续保护”项目的实施。该联盟中国办公室驻华代表朱春全介绍,计划在北京密云流域和广东嘉泉流域开展项目示范。重点针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特别是水供给和净化功能,进行调查评估和风险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策略,指导流域景观恢复。

  “北京是中国的行政中心,也是城市饮用水资源问题的典型案例。因此,缓解水资源供给危机的试点工作,对中国其他城市水源地流域综合管理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朱春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