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孝德故事不宜较真
古语云“百善孝为先”,此话不无道理,我国古代还有“二十四孝”的故事。但据《新安晚报》昨日报道,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为题材画成图片,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却引发了争议。其中最让人难以接受的,与几十年前鲁迅先生反感的一样,就是那个叫“埋儿奉母”的故事,过往市民称看了瘆得慌,感觉画面场景“就像是犯罪”。
公益广告何以弄巧成拙?不妨看看“埋儿奉母”故事本身,说晋代有一个叫郭巨的孝子家境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与妻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欢天喜地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原来是一个带有悲喜剧性质的童话故事!其所传播的,无非是“孝心能得好报”这样的理念。其实灌输这一理念的神话,在“二十四孝”中还有一些。比如春秋剡子的“鹿乳奉亲”、东汉董永的“卖身葬父”、东汉姜诗的“涌泉跃鲤”、三国孟宗的“哭竹生笋”等,无不是说孝行能感天动地,神人共赞。这样的孝德神话,与孟姜女哭倒长城一样,可视为一种感人的艺术夸张,如若真将其当成现实生活,那就像把魔术当成特异功能一样,必然十分纠结,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另外,“二十四孝”中,看似不是神话,但带夸张、渲染性质的,更有不少。比如“恣蚊饱血”,说晋朝人吴猛8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贫无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若去较真,这故事就很荒唐可笑:赤身引诱蚊子,岂不使蚊子越聚越多?不仅自己会被咬得疮痍满目,父亲也逃不掉蚊子袭击。再如有名的“卧冰求鲤”故事,化解河冰难道就没别的办法,非得解衣俯卧冰上?较真起来,简直荒唐可笑。一些论者称之为“愚孝”,便是如此。
然而我们看待这些古代孝德传说,不能只纠结于外表和形式,而忽略其表达的精神本义,否则,“愚公移山”也会成为“愚勤”、“瞎忙”。我们应该用一种“过滤”的眼光去看“二十四孝”,即滤去其怪诞的外表,而吸收其传承的精神营养。换言之,在学习古代经典过程中,应该融进理性与思考,进行自我咀嚼和自我消化,而不是生吞活剥、照猫画虎。
当然,类似“埋儿奉母”、“卖身葬父”之类的古代故事,带有浓厚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封建烙印,与现代文明和当今追求的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即便是添油加醋的神话传说,也容易引发人们对于法律的漠视,其负作用可能大于正面效应,最好是当糟粕予以剔除。六安市在制作“二十四孝”公益广告时,未加甄别、处理,“原汁原味”端出来,可说是一种不动脑筋的懒汉做法。前段时间媒体曝光一些地方的“女德班”宣扬女性应逆来顺受,精华与糟粕不分,同样也是不负责任、不动脑筋、将糟粕当噱头的结果。
文化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才有生命力。当今我们弘扬传统文化,必须是一种回归理性的继承,只有去粗取精,并融入时代元素加以冶炼,斑驳的传统文化才能沥去锈蚀、融进新钢,焕发既厚重又耀眼的光彩。(袁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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