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立法让新时尚更美丽

28.08.2019  13:50

   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的大事,也是一场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

  8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座谈会,介绍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情况,并就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记者从会上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牵头起草我省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在详实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完成法规起草工作,明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不愿分、不懂分、不能分、分不了

 

  做好统筹谋划,推动试点示范,强化设施建设,注重城乡统筹。我省自2015年起,在成都、德阳、广元等3个国家重点城市和攀枝花、绵阳、遂宁、泸州等4个省级示范城市,启动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当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包括试点城市在内的大部分城市都是政府“有倡议缺标准”,群众“有认识无行动”,垃圾分类变成了“垃圾桶分类”。主要原因是宣传教育不到位、群众“不愿分”;标准缺失或太复杂,群众“不懂分”;配套体系不完善,群众“不能分”或“分不了”。

  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滞后。各级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前期规划考虑不足,未按照全程分类需求,对分类收集设施、分类运输设施、分类处理设施进行同步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明显滞后,特别是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尤为突出。

  源头减量水平不高。过度包装、过度消费、大量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洁具等现象仍然存在,客观上造成生活垃圾日趋增多。2018年全省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407万吨,比2008年增长了50%。

  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薄弱。全省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普遍存在散、小、乱现象,规范化、规模化的回收企业数量较少,虽然目前全省已建成9个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但能力仍然不足。加之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低价值物品如针织物、玻璃等回收价值不高,最终只能作为被填埋或焚烧。

  法规政策体系相对滞后。国家层面缺少生活垃圾分类的专门法律。我省尚没有一部省级层面专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现有与垃圾处理相关的条例还不够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除成都、德阳外,其他市(州)均未出台相关法规规章或制定相关立法计划。

 

  破解垃圾分类工作难题

 

  如何破解垃圾分类工作难题,让“新时尚”更美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座谈会上透露,我省将充分借鉴上海、厦门等地生活垃圾分类的成功做法,总结成都、德阳、广元的实践经验,研究采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力争9月上旬前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工作。尽快制定出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统一收集容器的颜色、图文标识;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和分类投放指南,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研究制定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点设置规范。力争11月底前,制定出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和办法,督促省直相关部门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等创建活动中。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通过适时召开现场交流会,组织各地交流经验做法,学习先进经验,安排布置相关工作;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力争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市、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步伐

 

  只有在修订完善现有相关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垃圾分类条例,将垃圾分类工作用法律手段推动和规范,才能够有利于各方行为主体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更有助于形成科学、专业、统一的垃圾分类处置长效机制,为我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省人大将按照立法计划按期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修正工作,增补生活垃圾分类的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内将争取牵头起草一部专门的四川省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做好明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准备。

  成都市围绕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目前正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地方立法工作。《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6月25日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

  《条例(草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位法精神,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以解决生活垃圾管理领域长期受关注的易腐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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