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三年完成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27.03.2015  09:44

  《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规划》出炉

  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26683户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3027户城乡居民住房重建

  2017年底前完成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宗教场所重建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规划》(简称《规划》),为康定地震灾区科学重建定下蓝图。《规划》估算重建总投资40.9亿元,规划期为2015年到2017年三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灾区恢复重建任务,重建后灾区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或部分超过震前水平,防灾减灾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康定“11·22”地震灾区面积11060平方公里,受灾人口达166407人,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5.36亿元。根据对灾害范围类别的评估结果,受灾区划分为重灾区和一般灾区。其中重灾区12个乡镇;一般灾区27个乡镇。《规划》范围主要覆盖重灾区,但农房和教育、卫生恢复重建覆盖到一般灾区。

  结合灾区特点,《规划》提出重建实行省统筹指导、地方主导实施、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新路子,优先解决受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规划》明确了重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重建;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坚持保护生态,突出特色;坚持团结进步,安定和谐。《规划》要求,力争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26683户城乡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和3027户城乡居民住房重建,使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温暖的住房;2017年底前完成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宗教场所恢复重建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灾区生态环境脆弱,《规划》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重建。立足灾区实际,严格保护耕地、林地、草地,有效避让地震断裂活动带和地质灾害隐患点。

  灾区地处地震活跃地带,《规划》提出要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恢复重建经得起历史检验。《规划》对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基础设施、宗教活动场所、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省首批将多方筹集恢复重建项目补助资金30亿元,保障恢复重建顺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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