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违规建楼堂馆所被点名通报

26.08.2014  11:30
官方清理楼堂馆所(漫画/资料图)

   5地违规建楼堂馆所被点名通报

  京华时报讯 (记者 孙乾)监察部日前对5起违规修建楼堂馆所问题发出通报,这几起问题有的违规决策、违规审批,有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有的超标准超面积建设,其行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尤其对国务院“约法三章”以后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

  止的,无论涉及哪个层级的领导干部,无论有何客观原因,都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问题1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违规建设交警指挥中心。

  时任呼和浩特市市长汤爱军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立案调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郝映平(时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问题2

   哈尔滨市宾县违规购置办公楼。

  黑龙江省纪委给予时任宾县县委书记马旦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宾县政府依法依规处置超面积购买的办公楼。

   ◎问题3

   十堰市房县违规建设办公楼。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房县县委书记沈明云,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庆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给予房县政协副主席张富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时任县长朱光洪、县纪委书记王家波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纪

  处分和组织处理。

   ◎问题4

   湘潭市政府违规修建楼堂馆所。

  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湘潭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杨英杰和时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伯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正良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市政府办公室行政保卫科科长唐志辉行政记

  大过处分;对湘潭市副市长杨广进行诫勉谈话。

   ◎问题5

   榆林市米脂县违规新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

  陕西省榆林市纪委给予时任米脂县委书记姚宏,米脂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高登,县工业园区党委书记兼县财政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发展改革局原局长(已离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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