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地税“四举措”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纲要》
04.03.2014 18:06
本文来源: 地税
二是规范税务行政权力。规范税收执法制度建设,明晰执法权限、程序和流程,强化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程序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从制度制定到执行的权力运行规范。对各单位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决定或受理行政复议之日起30日内报相关资料于政策法规部门备案审查,严格法定权限、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
三是成立法制研究学会。整合专业力量,积极发挥税政法规人才库的作用,成立法制研究学会,通过定期组织学习、解读、宣讲税收政策,具体参与执法实践,开展法制理论和法制实践方面的研究探讨,收集反馈税收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政策执行难点、疑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营造学法、守法、尚法的积极氛围。
四是充分发挥稽查职能。树立“阳光稽查”理念,将涉及税务稽查的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市政府网络理政平台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工作方法创新,选择部分信息化管理重点行业和新兴企业推行查账软件试点。制定检查预案,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突出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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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2014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