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省级考评工作
根据《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川地病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地方病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省级考评的通知》(川地病办发[2015]2号)的内容要求及考评安排,省地病办组织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省疾控中心、部分市(州)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专家等共计34人组成考评组分5个考评小组,于7月12-31日对全省21个市(州)及42个县(市、区)开展了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省级考评工作。
考评组按照《评估方案》的内容、程序和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考评情况向被考评市县级地方病防治相关部门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反馈。主要考评工作一是查看各县级自评和市级复核报告、地方病组织领导、防治管理、经费落实配套以及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评价资料等;二是核实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数据;三是现场考评,包括儿童甲状腺触诊和尿样采集、居民户盐样采集、孕妇尿样采集和问卷调查以及入户调查改良炉灶使用、能源结构、砖茶的购买和饮用以及氟斑牙、氟骨症患病情况等;四是考评组反馈考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现场审核县级自评和市级复核资料显示,我省“十二五”期间继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32个大骨节病病区全部达到病区消除标准,54个克山病病区县中53个达消除标准、1个达到控制标准,23个燃煤型氟中毒病区县12个县达控制标准、9个县达消除标准、2个县未控制,12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中5个达到控制标准。省级考评工作的尿碘、盐碘等实验室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通过全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完整地评价“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总结了防治经验,同时查找出了工作中的问题,为国家和全省制定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
(省疾控中心 地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