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四分之一农地承包经营权明年有望确权颁证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并提出了发展农业现代化的五大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二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农业;四是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五是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针对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会议强调,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民群众的自觉选择。要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粮食和农业为主,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耕地“非农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允许“探索、探索、再探索”。只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符合改革方向,农民群众欢迎,不管什么形式,都要鼓励和支持。
作为保证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性工作,《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同步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再选择8至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每个地市选择1个县开展整县试点,覆盖面积达到5亿亩左右。专家表示,这意味着全国四分之一的农地承包经营权明年有望获得确权颁证,未来土地流转将更加顺畅。
据悉,2014年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山东、四川、安徽三省开展了整省试点,加上其他各省整县试点,目前试点覆盖面积已达3.3亿亩。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对于确权颁证这项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中央要求五年内结束确权,而今年还只有三个整省在试点,只能说才刚刚启航,因此明年再选择8至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是对这项工作的全面提速。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除了今年3月宣布的山东、安徽、四川等三个整省外,浙江省现在是全国确权颁证工作推进最快的省份,但目前关于确权登记颁证以后的承包期年限是个很纠结的技术性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提过现有的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因此有些地方的承包证在承包期限一栏就写着“长久不变”几个字,而这在法律和制度上都还没有具体规定,所以中央已经明确提出抓紧论证长久不变的法律表达到底是什么。
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这项基础性工作,明年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也将有多项改革积极跟进。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也提出了这项工作的具体开展方式。他指出,下一步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抓紧修订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及其他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总面积为66.9亿亩,包括55.3亿亩农用地和3.1亿亩建设用地,非资源性资产达到2.4万亿元。据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从25年前就已开始,全国范围内约有4.8%的村集体已经进行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到去年年底全国已有2.8万个村庄,5万个村民小组完成了资产量化的改革,涉及资产4300多亿元,累计股金分红超过1500亿元,仅2013年分红的额度就接近300亿元。但是,产权权属不清、土地流转不顺、土地制度不合理等问题仍未解决,因此从中央层面提出将开展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尚属首次。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此前表示,改革试点的重要目的是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要求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核心任务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此外,还需要为扩大土地经营权权能进一步理清三权,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理清用途管制机制、收入分配机制等,这些都需要深化现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对此,郑风田表示,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重点在于既要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又要保证集体成员享受到改革红利,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首要任务是要摸清家底,确认成员身份和资产数量。这项工作随着前些年农村户口迁移增多有了很大的难度,中央政府无法统一进行部署,只有靠村集体自行摸索,在探索的基础上再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股份制度。
郑风田说,对于农村集体经济而言,实际上最“肥”的一块“肉”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马上要开展的入市改革试点可以盘活这块集体经济最优质的资产,并将其价值最大化。然而也要注意不能让集体借故对农民的承包经营权为所欲为,因此修改《土地承包法》非常重要,必须依法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其实有关土地制度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有了详尽布置,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落实,其中农村集体经济在改革后的实现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存在形式是目前政府最关心的问题。
也有人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提出质疑,认为股份化会成为一项“养懒人”的改革,造成部分农民只等分红的现象。对此,专家表示,目前在我国南方部分地区确实出现了这种情况,但是要注意这种现象并非农村独有,这和城里人出租不动产是一样的道理,是自然的市场现象,而且目前看来这种现象在农村并不普遍,无需过于担心。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农地承包经营权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