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务局:
目前,水利部正在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为配合水利部的调研工作,全面了解我省各地地下水管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以及立法需求,决定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请你单位按照调研提纲(见附件)认真组织调研并提供书面材料,于2010年8月15日前反馈给水政水资源处。
联 系 人:陈旭东
电 话:02886939855
传 真:0288693265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地下水管理立法调研提纲
附件:
地下水管理立法调研提纲
一、当前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哪些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国家地下水保护战略体现在哪些方面,地下水管理保护亟需建立的法律制度。
三、地下水管理立法重点规范内容方面的建议
1、地下水资源管理体制。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下水管理职能,行政区域地下水管理职能分工。
2、地下水规划管理制度实施与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设立哪些管理措施。
3、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包括地下水资源合理配置、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管理、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管理、凿井与封井管理等。
4、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包括地下水超采区划分、禁采区限采区划分、地下水超采治理主要措施等。
5、地下水资源保护。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海水入侵易发区、地面沉降易发区、生态脆弱区、西南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地下水保护以及地下水涵养与补给方面需要设立哪些管理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地下水污染预防及水质保护方面应行使的监督管理职能。
6、地下水监督管理。在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与水位控制、地下水取水许可、地下水水质保护、地下水监测等方面需要设立的监督管理措施。
7、其他建议。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发布者: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