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改革新动向:借道整体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

29.04.2014  10:27

上证报记者近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日前上海市领导在调研市国资委时明确表示,鼓励各集团将所有优质资产都注入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并表示资本市场是实现混合所有制最佳路径。

混合所有制被认为是中央在国资国企改革中最高层面的顶层设计。不过,混合所有制在操作中将碰到哪些实际问题,“混合”的尺度该如何把握,企业、政府的角色将会如何转变?针对这些问题,来自政府部门、国企及律所的多位精英在近日举行的“2014百业并购论坛”上进行了探讨。

推行混合所有制要借助资本平台

目前,上海国资的经营性资产大约16000亿,分散在73个行业,56个控股公司。“我们认为这个覆盖面太宽,不能引领上海的国有资产,当时曾经提出56个控股公司只要10个就可以了,5个公司完成中央交办的四个中心的产业,例如国际港务完成航运中心,国际集团完成金融中心,再有几个公司完成城市需要的功能性需要,其他的则完全可以市场化。”锦江集团副总裁王杰在上述论坛中介绍。他此前还担任上海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一职,曾在国有资产法起草时,代表上海市国资委参加了全国人大相关的立法会议。

目前上海市国资委监管的50多个控股公司都已制定并提交了相关改革方案。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现在上报的方案,思想还不够解放,力度还太小,许多集团仅向上市公司注入一部分优质资产。最新的指示是,希望各集团将所有的优质资产都注入上市公司,做大做强,通过整体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

上海方面同时提出,推行混合所有制,实现集团整体上市要通过资本市场平台来运作,即通过资本市场来定价、来确定战略投资者。因为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度和市场化程度较高,资产定价相对公允和有效,搞私下交易难度大,国资、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力度最强,有利于保障国资改革公正性,可在相当程度上防范国资贱卖、国资流失和腐败滋生。

王杰认为,此举意味着国资国企改革会在一个规范平台操作,使改革更具有透明度和公正性,让国有资本参与面更加广泛,同时也意味着混合所有制会在整个资产领域带来革命性变化。

竞争类国企持股比例不设底线

不过,以公有制为主导,是否绝对意味着不可以公有私营,或者公有民营?这个问题假如不能突破,那么混合所有制往哪里混?

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在上述论坛中认为,这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应该区别不同的产业和领域决定国资国企是否控股、是否民营。有些产业从长远来看可能是需要国资国企退出的;或者不能一下子退出,则需要国资国企参股,或者不控股;或者即使控股,也可以引进多元化主体。

目前,上海的国资分三类,分别是公益类、功能类、竞争类。吕红兵认为,像类似燃气、交通等行业领域,应该国资控股、非民经营。至于完全竞争类的行业,如锦江、百联、光明等,可以充分考虑市场化的安排,引进混合资本。“我认为,接下来充分竞争的行业在混合所有制概念下会有大的动作。

王杰也指出,在上海各公司已经上交的改革方案中,有个精神就是,对于竞争类控股公司的股权,集团层面除了整体上市以外,将考虑降低持股比例,比如降低到50%以下。他认为此举“力度很大。

这一轮的混合所有制,我学习的体会是,领导没有设底线,没有说国有一定要控股。除非是国计民生、国家安全所需要的行业和领域。”王杰指出,对于竞争领域的国企,国资今后将不再谋求绝对或相对控股,国资所占股权比例可参照刚刚被绿地借壳的金丰投资一样,降至50%甚至30%以下。这意味着民企和外资,应该可以没有顾虑地参与这轮改革,分享这轮改革的红利。

国资委管资本将设新平台

此外,国资监管部门结构和功能也将改革。对于国资国企的管理,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出一个非常革命性的观点就是: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原来提法的是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现在是管资本为主。“从法律上来讲,管资本为主就是管股权。国资委的职权就是公司法38条的职权,就是股东会的权力。如果履行了公司法38条的权利,国资委就到位了,否则就是越位或者缺位。”王杰指出。

上证报记者从多方获悉,上海未来将在国资委和国资企业之间添加一层,即国资平台,以代替国资委实现对国资国企履行权利。而国资平台又被切割成三个子平台,分别为国资的运营平台、国资的投资平台、国资的流转平台。

目前被作为国资运营平台的上海国际、国盛集团正在进行重组,而投资、流转平台也在积极筹建中。未来国资委不再直接介入企业具体经营。

浦发银行投行部总经理杨斌认为,国资委管资本能否真正落地,将影响民企参与这轮改革的积极性。“如果管资本不能落地,看不到很清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我觉得民营会比较观望和犹豫。”杨斌同时认为,不同的企业家有不同的眼光和视野,民资的参与热情也要一分为二看待。(宋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