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有文化企业考核新规 社会效益考核权重超50%

04.12.2016  08:02

  未来,四川国有文化企业的效益指标考核会发生哪些变化?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我省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机制,根据不同类型国有文化企业的功能作用,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占50%以上,其中新闻信息服务类企业应占60%以上。

  社会效益指标量化到政治导向、文化创作生产与服务、受众反应、社会影响、内部制度和队伍建设等,科学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经济考核指标。

  四川文化资源富集,文化企业众多。《意见》要求,推动我省国有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打造3至5家新型主流媒体集团,同时推动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国有文化企业交叉持股或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建立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项目库,搭建省级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实现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在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同时,国有文化企业将获得哪些支持呢?《意见》提出,政府将加大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投入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和资助办法,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省属重点文化企业,2016年至2020年免缴国有资本收益。(记者 秦勇)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