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10.07.2014  11:16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围绕推进简政放权,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规修改决定。
      会议指出,要以改革为动力,突出重点、协调联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一是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鼓励开发多样化的医疗、疾病保险等产品。二是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财产、工程、意外伤害等保险。三是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支持股票、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境外投资等保险。四是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等新兴业务。五是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引入国外保险先进经验和技术,努力扩大保险服务出口,提高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发展再保险和中介市场。加强信用信息等基础建设。
      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消息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