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九条”定调 债市驶上规范发展快车道

13.05.2014  10:41

■包兴安

日前发布的新“国九条”对债券市场提出四大要求,即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强化债券市场信用约束,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协调。这些表述,为债券市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有望解决影响我国债市长远发展的系列问题,带来改革的远期红利。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取得跨越式发展,能源、交通、金属、电信、制造、农业、汽车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均已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有效地支持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与升级。据统计,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达到4万亿美元,而随着直接融资比例的不断提高,这一规模还有望大幅增加。

不过,总体看来,我国债券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方面,债券市场的规模仍需继续扩大,我国债券市场的规模相对于GDP的比重仍然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未来债券市场规模的提升空间巨大。另一方面,我国债券市场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如品种不够丰富、市场相对分割、信用约束机制不健全和违约处置机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只有在改革发展中才能化解。

笔者认为,对债券市场来说,新“国九条”既是其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是“对症下药”,给出了下一阶段债券市场发展的路径图。

对于债市互联互通,新“国九条”赋予了新意。由于不同债券品种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交叉挂牌,却一直没有更多进展,更关键的是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市以及中金所的国债期货仍然受到限制,直接影响了交易所市场的活跃度。

因此,新“国九条”提出,“在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完善债券品种在不同市场的交叉挂牌及自主转托管机制,促进债券跨市场顺畅流转。鼓励债券交易场所合理分工、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债券登记结算机构信息共享、顺畅连接,加强互联互通。”未来建成这样的一个监管体系将会实现债券在不同市场间的自由流动。

与此同时,笔者注意到,此次新“国九条”提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大查处债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价格操纵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表述,是有针对性的。

例如,去年我国债券市场持续进行了针对跨市场窝案、串案等不法行为的“打黑”工作,如果没有统一协调、权责明确的稽查执法机关,难以形成长期有效的震慑机制。再如,今年3月份发生的“11超日债”违约事件,这都说明我国债券市场存在信用环境薄弱,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

新“国九条”还提出“完善发行人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减少对外部评级的依赖。”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内缺乏像标准普尔一样的评级机构,规范债券市场也需要培育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提高国内信用评级产品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总之,只有各类相关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债券市场才会健康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