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4.02.2014  14:01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冷宏伟)近日,财政厅、教育厅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和高校共同出资设立省属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博生生的奖励比例为在校生的70%,硕士生为在校生的40%。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博士生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0元、10000元、8000元;硕士生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经评审后,省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据悉,该奖学金总额每年超过8000万元,奖励对象为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含省社会科学院、省委党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预计每年奖励总人数将超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