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盾网剑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7月17日启动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工商系统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把握工作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进一步完善
依托四川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各级工商部门以总局下发的网站数据为基础,通过网上搜索、经营者自报、工商干部实地摸查等方式对网络经济户口进行梳理,核对其网站网址与网站名称的匹配度,清理重复、无效与错误链接,“发现一户建档一户”,确保高质量完成经营主体建档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维护。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完成主体建档23211户,网上检查网站(网店)3811个,发起专项搜索130次。
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发放有序
8月,“四川网络交易监管网”正式挂网运行,由网络经营者自愿申请电子链接标识,具备条件即可审核发放。为有效管理,省局下发了《四川省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各地先后召开了电子标识发放工作推进会,通过局外网通告、电话通知、现场送达等方式告知网商申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事宜和须知,通过公布工商咨询电话、QQ等联系方式,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申领电子链接标识过程中遇到难题或疑问。目前电子链接标识发放工作正在全省积极开展,全省工商系统共发放电子标识571家。
经营指导和案件查办得力
各地以辖区网络销售具有地域特色产品的网络经营者为重点,积极开展商标注册行政指导。针对消费者的集中投诉,对商家发出行政建议书,指导其依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全程指导、实地走访、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不断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宣传和引导。截至目前,全省工商机关开展行政指导911次,约谈网络经营企业240户。
省局充分利用四川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公共搜索引擎,搜索涉嫌违法线索,以辖区经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商品的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为重点,集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能管辖、能发现、能取证、能处罚”。针对网络违法行为的特点,充分利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手段,规范和监管不正当竞争行为易发高发的行业,大力提升行政执法综合效能。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办网络违法案件201件,罚没收入181.38万元,转案件线索28条,责令整改网站166个,删除违法信息345条,关闭网站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