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07.01.2014  14:08
核心提示: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认真履行资金保障和监管职能,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着力改善农民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 一是据实核定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认真履行资金保障和监管职能,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着力改善农民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

一是据实核定数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据实核定数据,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同时建立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是科学筹集资金。省财政连续4年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十大民生工程”,通过集中新增财力,统筹地方债券等方式,予以重点支持。2009—2012年共安排39.35亿元资金,保障力度前所未有。

三是突出改造重点。采取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确保了危房改造任务的重点。在受益人群上,将所有农村低保户的危房改造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通过纳入集中供养的渠道解决其住房问题;在县域类型上,将少数民族县的贫困户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并把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的地区列为重点补助对象;在补助标准上,提高对少数民族县贫困户、其他县低保户的补助标准,提标部分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紧扣“效益”这个中心,重点评价资金筹集和到位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等。并根据考评结果落实惩处措施,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全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经得起检验,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

2009—2011年,四川省共分解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1.97万户,目前已经全面完成;2012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27.5万户,已下达18.2万户,已开工15.2万户,占下达任务的83.5%,已竣工7.8万户,占下达任务的42.9%。此外,近几年该省还大力实施了汶川地震灾区农房重建、游牧民定居工程、彝家新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民生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农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