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督办两起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40人 

24.02.2014  16:29
内容摘要: 记者24日从四川省纪委获悉,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执法和效能监督室采取发函和现场督办的方式,对四川境内近日2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中新社成都2月24日电 (记者 张浪)记者24日从四川省纪委获悉,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执法和效能监督室采取发函和现场督办的方式,对四川境内近日2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共计40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6人(公职人员5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措施的24人。

  1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小河镇岩洞湾矸子厂发生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1月6日广安邻水县葛麻湾煤矿发生较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2起事故共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0余万元人民币。

  两起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的内江市、广安市纪委监察局按照督办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迅速、依法开展对导致事故发生管理方面的原因和责任调查。目前,2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已经结束。

  经查,2起事故均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作业;政府和有关部门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企业的监督检查不认真,不细致等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