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4.07.2014  08:17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014年,四川省政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为“民生工程”之首,实行目标管理,确立了“截至8月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的目标任务。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切实推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盘活资源优势,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各高校着力盘活各类资源,大力开拓就业市场,在与原有用人单位保持定期、密切联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固定就业信息收集支撑点、就业市场拓展基地等资源和平台优势,为毕业生提供及时、充足的岗位需求信息。截至今年5月,全省各高校共组织召开各类双选会1.75万场,接待用人单位5.86万家,提供就业岗位数与毕业生人数比例分别达到研究生3.87:1、本科生3.11:1、高职高专生2.57:1。 三是深入指导帮扶,保障困难学生就业。各高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开展“一对一”、“手牵手”指导帮扶,为他们顺利就业保驾护航。省财政厅、教育厅将每年用于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的专项资金的标准由400万元提高到800万元,重点帮扶2万名特困毕业生就业。此外,还将按800元/人的标准,对全省1.24万余名高校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和190名残疾毕业生进行资助。 四是积极宣传动员,引导支持基层就业。2014年,全省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基层项目,各高校通过加大宣传、树立典型、强化指导等措施,促进毕业生转变观念,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转变观念、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五是注重科学培养,积极鼓励自主创业。为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把创业教育纳入就业指导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广泛深入宣传创业优惠政策,让每一个毕业生都充分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系统传授创业知识,增强学生创业意识,有针对性地培养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充分挖掘外部资源,加强毕业生创业实践训练和素质拓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邀请创业成功的优秀校友回校开展专题报告会、交流会,激励他们学习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打牢创新创业基础。 六是强化部门联动,努力实现无缝对接。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省级部门密切配合、定期沟通,确保了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创新创业项目和实体补贴等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下一步,教育厅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加强对接,努力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年底前顺利落实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