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社科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省级有关部门:
经四川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四川省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根据《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出具备评选要求的人选,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各推荐单位须对被推荐人选资格进行认真核实。被推荐人选经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由推荐单位如实填写《四川省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
二、报送以下材料到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1.《推荐表》20份(含一份原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被推荐人社科研究代表性成果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必须包含被推荐人独立完成或作为负责人完成的研究成果获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证书复印件。
3. 《推荐表》电子版1份,主题标注“XX单位杰出贡献奖推荐表”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三、推荐截止日期:2016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 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 兵 周宅贤
联系电话:028-82973598、82973548
附件:1.四川省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
2.四川省社会科学杰出贡献奖推荐表
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附件(1): 评选办法
附件(2): 推荐表
文章来源:规划评奖办 网站编辑:周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