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12.04.2015  12:10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兼并重组、整顿关闭工作整体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和省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煤重组〔2014〕2号)要求,2014年度关闭小煤矿工作结束。经审核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和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上报的2014年度第二批次关闭小煤矿共17处,淘汰落后产能185万吨/年,现予以公告。请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和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在2015年6月底前,做好关闭矿井后续工作。

附件: 四川省2014年度关闭煤矿(矿井)名单(第二批次).xls

    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