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公告(第三批)
08.11.2017 00:2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未参加2016年度年检的10家基金会予以公告:
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
2、四川省巴蜀文化发展基金会
3、四川省体育基金会
4、四川省城乡统筹发展基金会
5、四川圣爱特殊儿童援助基金会
6、四川英子爱心基金会
7、成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仁寿县景圣景荟爱教育基金会
9、四川宜宾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0、四川荷福慈善基金会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请以上基金会于2017年11月30日前到四川省民政厅(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218室)接受处理。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8.11.2017 00:24
故
事
四川省教育基金会成立25周年座谈会在成都召开
11月8日,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公告(第二批)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