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务服务知识竞赛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川政中心函〔2013〕46号
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局):
为组织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知识竞赛的通知》(川政中心〔2013〕37号)安排,四川省政务服务知识竞赛定于12月6日在宜宾市举办。现就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安排
1.报到时间:12月5日(周四)下午
2.报到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中段69号(宜宾市委党校江南宾馆总台1号楼,总台电话0831—2379555)
3.比赛时间:12月6日(周五)
上午:分组赛;下午:决赛及颁奖
二、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2.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3.严格控制参加此次活动的人数,即每个市(州)政务服务中心只能安排4人,其中参赛选手3名,队长兼领队1名。
附件:《竞赛环节、评分细则和注意事项》
特此通知。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
竞赛环节、评分细则和注意事项
一、竞赛组织方案
(一)分组赛:全省22个参赛队分为A、B、C共3个组。A 、B组各为7个队,C组为8个队,进行分组赛(报到当日抽签决定分组及分组赛次序)。分组赛时间约半天。
(二)决赛:在分组赛的基础上进行决赛,由分组赛中每组前两名参赛队(共6个队)进行。决赛时间约2小时。
(三)名次及奖励:决赛设一、二、三名各1名,优胜奖2名,优秀组织奖2名,现场颁奖。
二、竞赛环节及评分细则
分组赛和决赛的竞赛环节与评分细则相同。每队基础分100分,题型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
(一)必答题(“有问必答”环节):A 、B组各7套题,C组为8套题,每队1套,每套题包括单选题、判断题和简答题,单选题和判断题每题10分,简答题20分。各队抽取一套题目,由主持人读题,读题结束后开始计时,单选题和判断题答题时间为30秒,简答题为1分钟,各队成员依次独立回答,答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题不得分。
(二)抢答题(“群龙夺珠”环节):A 、B组各14道题,C组为16道题,分为单选题和判断题。各队在主持人读完题目且宣布抢答“开始”后按抢答器进行抢答,每题答题时间30秒,答对一题得10分,答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题以及在主持人未宣布抢答“开始”就犯规抢答的队伍扣10分,并取消回答本题资格,该题由主持人重新读题抢答。
(三)风险题(“绝地逆转”环节):A 、B组各21道题,C组为24道题,分为30分、40分、50分三种题型,A 、B组各题型7道,C组各题型8道。各队在此环节开始时即确定答题题型或选择弃权,选择时间为30秒,超时视为放弃答题。选择答题的队伍在已确定的题型中选择1道题作答,答题时间1分钟,可由一名队员主答,其他队员补充。答对得题型分,答错倒扣题型分,弃权不得分不扣分。
(四)若出现比分相同的情况,比分相同的参赛队以抢答题方式加赛决定排名。
(五)观众答题(仅决赛中进行)。在比赛过程中穿插3轮观众答题。每轮3道题,答对者赠予奖品,答错者,可由其他观众继续回答。
三、注意事项
(一)选手回答问题必须起立,答题完应说“答题完毕”,并不可再作补充。
(二)各参赛队伍应服从评委及主持人的评判和指挥,严禁在现场发生争执以及出现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否则,将取消参赛队伍奖励及评优资格。
(三)比赛时,参赛队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作任何提示,一经发现,该题作废。
(四)比赛中若出现争议,由评委负责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