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初审意见的公示
01.09.2015 15:09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川建科发〔2015〕11号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川建勘设科发[2014]581号),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评价机构申请单位进行了现场考评,并对各申请单位进行了会议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如下,以接受社会监督。
若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公示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22日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楼209房
邮编:610041
联系电话(传真):028-85571522
四川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2015年9月1日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1.09.2015 15:09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