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三次执委会议的通知

23.12.2013  14:15

 

本会十届执委会执行委员:

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三次执委会议定于2013年12月26—27日在成都召开。在执委会议前召开十届四次主席(扩大)会议和十届三次常委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成都市新华宾馆,电话:(青羊区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电话:028-89497777)。

二、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26日—27日。26日下午18:00前报到,会期半天。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全国工商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总结2013年工作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部署2014年工作,

3、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四、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省工商联十届执行委员;

列席人员:不是省工商联十届执委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省工商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商会主要负责人。

五、日程安排

12月26日

18:00前

报到

 

19:30-20:00

十届四次主席(扩大)会议

12月27日

09:00-09:30

十届三次常委会议

 

09:30-11:30

十届三次执委会议

六、参会事项及要求

(一)请参加十届三次执委会议的同志于12月26日报到。26日下午安排如下:19:30召开省工商联十届四次主席(扩大)会议,省工商联十届主席、副主席、副会长及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参加会议。请相关同志妥善安排行程,准时出席。

(二)执委、列席人员请于12月23日前将《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三次执委会议回执》(见附件1)传真至省工商联会员处。如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或不能全程参加会议,要按照要求填写《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三次执委会议请假报告》(见附件2),充分说明请假理由,并于12月23日前提交省工商联会员处,由会员处报请会领导批准后通知执委本人。请假未获批准的执委仍应参会。

(三)会议结束后四川省工商联将以书面形式向执委本人和推荐单位通报出席情况,并将作为考察执委届内政治表现、履职情况和下届提名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晓瑜    028-82820773,18980762120

                  钟道婷    028-82820762,18780206020

传      真:028-828207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点击下载通知原文及附件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