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06.12.2013 11:5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规范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行为,保护居民生活供用电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电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同制订了《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供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使用。现印发你们,望各地积极推广,加强监管。 合同文本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caic.gov.cn、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cjm.gov.cn上均可免费下载。 附件:《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1月14日 |
附件下载: 《四川省居民生活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 |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6.12.2013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