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
印发《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医疗机构,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省肾病医院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12月17日
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不低于60张;血液透析单元20个以上,腹膜透析单元1个。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肾病内科、血液透析室、腹膜透析室、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病案室。
(三)职能科室。
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床,护士0.4名/床,透析机和护士比1/2.5台。
2.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腹膜透析室和血液净化室(中心)工作人员均必须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中关于血液净化室(中心)人员的要求。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5平方米;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床间距不少于1.2米。
2.血液净化用房必须是框架结构,透析大厅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血液净化(中心)室等房屋布局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要求。
4.腹膜透析室的功能分区必须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中关于腹膜透析室(中心)的功能分区及设施的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名 称
最低数量
血液透析机
15
血液透析滤过机
5
水处理机
1
彩超机
1
DR机
1
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仪、电解质仪,免疫分析仪
1
抢救床
2
显微镜、离心机
1
手术室
2
给氧装置、麻醉呼吸机
1
吸痰机
5
电除颤仪
1
电冰箱(冷藏柜)
1
恒温箱
1
洗衣机
1
心电监护仪
2
应急发电机组(20KW以上)
1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1
救护车
1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1
医院电子化办公及网络系统
1
床旁血液净化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