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召开
2017年3月6日,四川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在遂宁召开。会议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今年6月底前,四川将制定完成省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年底前在全省全面落实河长制。
副省长王铭晖出席会议并做重要指示。王铭晖强调,一是各地要正确认识河长制。河长制作为一种工作机制,不能代替职能部门的执法,不能代替职能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不能代替地方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不能代替“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实施好河长制工作。二是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要准确定位工作职能,深刻认识统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协调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和督查河湖保护方案落实这三大职能。三是要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项重点工作。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省内河流层层设立河长、河段长,并配置相应的机构,保障相关工作正常推进。五是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把每条河流的实际情况和中央要求的六项任务相结合,一河一策,确保我省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六是各级要积极配合做好河长制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
厅党组书记、厅长胡云对我省近期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一要尽快确定各级河长。全省10大主要河流设置省级双河长,10大河流流经的地区分级设市级河长,县级、乡级河段长。各地要高度重视各级河长的设置,对照《四川省河湖名录》按时完成河长信息报送工作。二要抓紧编制各地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中央深改办提速推进、提前完成河长制建立工作的要求,我省要在今年6月底前正式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各地要按照新要求重新规划工作进度,以先于省级工作方案出台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制定各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组织体系。三要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同配合。要把握好河长制办公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定位。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是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者、调度督导者和检查考核者,是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是信息传递的中枢,是承上启下、联系各方的纽带和桥梁,是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机构。各级水利部门要准确把握自身在河长制推进和实施中的定位,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继续加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各项水利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同时,要主动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好实施好河长制工作。四要抓紧开展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各地要对照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内容,逐项自查本地工作开展情况,查漏补缺,尽快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做好上级督导检查工作。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岳东在会上讲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勇蔺,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防办主任谭小平,各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州)水务局、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省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