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件!《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公布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3月16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根据《立法计划》,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共42件,其中,制定类项目25件(地方性法规项目18件、省政府规章项目7件),重点调研论证类项目17件(地方性法规项目13件、省政府规章项目4件),年内条件成熟可提请审议。
参与编制《立法计划》的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此次立法计划项目呈现出三大主要特点。首先,是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急需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着力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其次,是坚持立改废并举,列入立法计划的42件项目中,新制定项目21件、修改项目17件、废止项目4件。最后,是加强立法项目统筹,探索建立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和立法项目库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立法计划》中不再列出一般调研论证类项目。
《立法计划》还要求,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立法工作质量提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确保法规规章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积极探索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切实抓好立法计划贯彻执行,严格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年内重点项目:
(一)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草案,加快推进绵阳科技城条例、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调研论证,助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二)围绕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水文条例草案、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四川省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调研论证,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围绕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天府新区条例草案、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草案、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修正草案,修订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成都东部新区条例、四川省开发区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修订)调研论证,持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加快推进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调研论证,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五)围绕创新社会治理,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调研论证,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加快推进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修订)、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四川省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调研论证,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七)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加快推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调研论证,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