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3岁小女孩被爷爷奶奶遗弃街头 孤坐地上衣衫褴褛 2015-04-14 08:11    来源: 四川日报

14.04.2015  09:33
俗话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但在自贡市富顺县,不到三岁的“小棉袄”却被爷爷奶奶狠心遗弃。 胡振忠和同事们只能暂时将女孩送至自贡市儿童福利院。 悉心沟通女孩终于回家就在小女孩被送往福利院的第二天一早,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来到西湖派出所报案称:孙女走失了。 遗弃孩子的行为是否违法?

    俗话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但在自贡市富顺县,不到三岁的“小棉袄”却被爷爷奶奶狠心遗弃。幸运的是,她遇到了热心市民和充满爱心的民警。在民警的帮助下,一周后被遗弃的女孩终于回了家。

    惨被遗弃 有了“临时爸爸

    3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在富顺县某婚纱影楼工作的小叶与同事在富州花园广场附近派发传单时,发现市民围着一个大约三岁的小女孩。女孩一人孤零零地坐在冰冷的地上,衣衫褴褛。

    听周围群众说,就在之前,一对六七十岁左右的老人将女孩独自一人留在此便离开了。等了20多分钟还是没有人来接女孩,小叶报了警。

    接警后,正在值班的富顺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民警胡振忠和三名协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查看。“看到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小女孩很可怜。”胡振忠说,刚当爸爸才四个月的胡振忠将小女孩抱起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胡振忠和其他值班民警当起了临时“爸爸”,大家轮番哄小女孩开心,给她买零食、买新衣服。“哪有父母不心疼儿女的。”胡振忠一边向所领导和富顺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希望能找到有关这个小女孩走失的报警人,一边带着小女孩再次回到当初发现她的地方,挨店询问周边的市民是否知道关于小女孩的信息。

    然而,直到当天下午6点半,都没能得到有效的信息。胡振忠和同事们只能暂时将女孩送至自贡市儿童福利院。

    悉心沟通 女孩终于回家

    就在小女孩被送往福利院的第二天一早,一对70多岁的老夫妇来到西湖派出所报案称:孙女走失了。胡振忠将小女孩的照片拿给他们辨认,两人表示小女孩正是他们不小心弄丢的孙女。

    据两人介绍,他们是贵州遵义县人,目前住在富顺县东湖镇东大街。小女孩名叫江月(化名),快满3岁,还有个7岁的姐姐。因为孩子的父亲一直在贵州打工,父母离婚后就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然而,出乎民警意料的是,在得知江月的情况后,两位老人却不愿意将江月接回家。原来,江月患有狂躁症,一发病就大吵大闹,每天需要服药,家庭条件并不好,老两口已是心力交瘁。“在福利院由政府照顾,可能比我们自己照顾得更好。”老人说。“孩子肯定是在亲人身边最好!”随后,胡振忠通过多次给老人做工作,两人最终同意接回孩子。4月3日,在福利院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江月终于回到了家。

    遗弃孩子的行为是否违法?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谢纷富律师表示,根据《刑法》,对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达到情节恶劣的,就构成遗弃罪。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具体到司法实践中,若被遗弃孩子的父母能及时将孩子领回,则可视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梁鹏 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