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启动

20.12.2014  21:46

四川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正式启动。省林业厅厅长尧斯丹表示,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对象包括三类地块: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退耕对象包括三类明年启动二类地块

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我省即将出台的有关文件,退耕对象包括三类地块: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第一类国家已明确2014年启动,第二类将于2015年启动,第三类待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后报国务院确定。国家规定,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依法按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

优先和重点安排在生态脆弱地区实施

鉴于我省特殊的生态区位和经济社会存在的区域不平衡性,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总体考虑是,优先和重点安排在生态脆弱地区(如地震灾区)、生态区位重要地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以及四大扶贫攻坚地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这些主要分布在盆周山地区和川西南山地区。退耕还林中央每亩补助5年计1500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分3次下达,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中央每亩补助3年计800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 68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种草费120元;分2次下达,第一年5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20元)、第三年300元。

新一轮退耕还林考虑引入社会资本

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是农民。考虑到目前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有劳力但无技术或无信息或无资金等情况,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除了采取农民自主实施的形式外,还可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依法依规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据了解,我省结合前期调研成果和前一轮工程建设经验等情况,组织编制了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省级实施方案。《方案》规划了我省未来7年(2014-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总体思路、总体布局、建设内容和规模、经营模式以及具体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是:在建设规模上,规划全省退耕还林还草334.65万亩,其中还林325.91万亩、还草8.74万亩。涉及除成都、德阳两市以外的19个市(州)126个县(市、区)。

新闻延伸——

根据中央部署,我省199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涉及21个市(州)178个县(市、区),惠及600余万农户2200余万农民。工程实施10多年来,中央和省累计投入433亿元,完成退耕地造林1336.4万亩,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1636万亩,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