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始执行公证服务收费新标准
近年来,因为能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公证服务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需要,但收费贵却为公众所诟病。为此,我省出台了新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多项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都有下降。新标准带来了什么新变化?是否有效落地?业内人士对新标准有何看法?记者走进了成都多家公证机构调查。
治虚高
执行新标准后,公证收费总额将下降20%左右
今年5月,在同一个的公证处,王军办理了一次同样的借款合同公证,并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也就是“赋强公证”,“办理了这个公证,如果对方赖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费、诉讼费都省下了,相当于买一份保险。”王军解释说,尽管如此,如果标的额较大,公证费用也比较高,“一个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只是赋强公证就要3000元。”
收费较高,也是许多群众在办理公证时的共同反映。曾经在德阳办理过一次遗产继承公证的张燕茹告诉记者,为继承一套价值50万元左右的老房子,她向当地公证机构支付了5000元的公证费用,“按照标准还要更高,这是优惠后的价格。”张燕茹说,作为这套房屋的法定继承人,她认为自己不应该为办理过户登记支出这么高的公证费用。
在业内人士看来,原先的收费仅仅是“虚”高。“原来旧的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按照这个标准在1999年办一个公证并不贵。”律政公证处的公证员陈希告诉记者,标准太老是让公证费“虚”高的主要原因,“收费标准没有变,但是合同标的额越来越大、房价越来越高,公证收费自然越来越高,实践中基本上不会按100%收取。”
这一次,王军省下了不少钱。按照新标准,赋强公证按标的额收费:标的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0.3%收取,最低收费200元;标的额30万元以上的,每件1000元。同样是一份100万元的借款合同,赋强公证本身的价格从3000元降到1000元。
“与其他已出台新收费标准的省市区相比,我省的新收费标准大致处于中游偏下的水平。如果按2016年全省办证类型、办证量和收费总额测算,实行新标准后,收费总额约下降20%左右,有利于惠及民生。”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同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公证项目中,收费标准基本上都有所下降。”陈希介绍,例如涉及面较广的“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一项,同样是继承100万元的财物,按原标准需要1万元以上,按新标准只需要5000元。
治乱象
必须明码标价,违规收费要严肃查处
8月2日,在成都市成都公证处,新的收费标准已经做成了宣传栏,悬挂在缴费窗口前面,一目了然。“我第一次办公证,感觉许多项目不是很便宜。”正在等候缴费的市民张女士对记者说,尽管如此,只要是符合标准收费,她认为还是可以接受的,“不怕费用稍微高点,就怕利用我们不懂,漫天要价乱收费。”
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些年,国内公证行业确实存在乱涨价、乱收费和不正当竞争等乱象,亟待整治,“有的是超过标准的限制收费,有的是在办理公证时收取各种附加费用,引起群众的反感,这主要反映在公证机构不多、竞争不太激烈的地区。在竞争比较激烈的地方,又存在为抢案源竞相压价,甚至以远低于成本的收费搞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公证质量和行业公信力。”
对于这样的乱象,业内人士同样深恶痛绝。“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公证机构需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必要的。”律政公证处副主任李君说,办公证并不是简单的盖章,往往需要专门的法律人按照公证规则进行专业的调查核实,经过科学的逻辑推理形成准确的证明文件,“合理的收费应该支持,超标准收费的或者以牺牲公证质量为代价搞不正当竞争的,都应该严肃查处。”
“从昨天开始,我们就把新的收费标准亮了出来,同时电脑上的办证信息系统也进行了更新。”成都公证处负责人向海平表示,所有公证机构都应该向各种收费乱象说不,严格按新标准收费,努力提升公证质量,共同提升行业公信力。
在发布新标准的同时,省司法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发出通知,以明令的方式严禁乱涨价、乱收费和不正当竞争,要求公证机构要实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和网上公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证服务市场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