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居县城试点建设初见成效
为切实抓好县城建设、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6月牵头启动了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工作,相继召开了全省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培训座谈会,下发了《四川省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等政策文件。去年下半年,各地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推进。该省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工作通过半年的准备和努力,各地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针对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各类项目开始按计划有序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四川省各地高度重视宜居县城建设推进工作,普遍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财政和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隆昌、仪陇等地还采用县委书记和县长“双挂帅”的方式,强化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各地针对自身在城市宜居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备案。同时,各地还采取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等方式,将宜居县城建设纳入对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的年度考核。
强化规划对宜居县城建设引领作用
按照《四川省宜居县城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当地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地结合“城市双修”等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了相关规划的补充完善。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各地逐步开展了重要片区、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完善了城市交通、综合管线、污水垃圾处理和公共服务网点布局等专项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还编制了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生态绿地系统和老旧城区更新等规划。金堂、宜宾、九寨沟、仪陇等县还编制了专门的宜居县城建设规划。乐至县将城乡规划及其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计划,丹巴、泸县、石棉等县针对地方规划管理制度薄弱的实际,制定了适用于本县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了规划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制度,为宜居县城建设行动的推进打下基础。
加快旧城改造功能设施建设
针对旧城密度大、环境差、功能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各地把旧城改造和功能设施配套作为重点任务,着力推进群众呼声高的民生工程,在改善城市交通、管网配套和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宜宾县启动了城市畅通工程、城市亮化工程、城市管网工程、城市海绵工程和城市服务工程“五大工程”;洪雅县实施了旧城老街改造项目;大竹县对7.16公里的河段进行了清淤、疏通和拓宽,全面改造了雨水污水管网,实现了城市防洪、雨污分流、城市景观、城市交通、管网配套、农业灌溉六大功能;隆昌县积极推进老旧院落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不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2016年共实施各类项目12个,总投资达17亿元。
实施一批生态文化保护项目
按照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原则,四川各地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和具体项目,各项工程正在有序实施。宜宾县确定了“建设一批城市生态林,一批滨江景观绿地,一批生态公园,一批园林式单位和小区,一批道路绿化亮点”的生态建设“五个一批”的工作目标,目前正在按计划有序实施。乐至县划定了城市永久性保留山体和城市绿线,投入130余万元对南湖实施了生态修复,目前已营造生态林300亩,并对婆娑山、笔架山等山体进行了绿化覆盖;隆昌县结合园林城市创建,积极推进城区、古宇湖生态廊道、隆昌河沿河防护林和白塔公园等绿地的建设和恢复工程,初步构建了城乡统筹、内外连通的生态绿地系统。洪雅县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对历史建筑进行了严格保护,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传统民居进行了整修,老城片区的人文气息得到逐步恢复;九寨沟县注重城市设计,为城市注入川西北民居和白马藏式建筑文化元素,独特的城市风貌开始显现。
加强城市管理环境治理
在加快项目建设、努力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的同时,各地还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监管制度、鼓励群众参与以及建立信息化技术平台等方法,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和环境治理。
金堂县建立了城市治理“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的三方联动保障机制;大竹县制发了《大竹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环保、国土、食药、工商等部门涉及城市管理的10大行政处罚权进行了整合,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泸县与清华同方等企业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计划投资10亿元开展智慧城市建设;三台县完善了“数字城管”系统,建立了“违法小广告电话追呼”等11个应用系统,开发了“市民通”APP,畅通了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实现了数字城管系统与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公安道路交通违章处理信息系统的联网运行和数据共享;洪雅县建立了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矩阵信息系统,实现了库区24小时远程电脑监控和智能化监管。
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各试点县的巡回检查,帮助各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指导各地采取PPP模式等方式化解资金难题。(王玉华 陈 涛 薛学轩)